【18歲公民權專訪】下修民法成年年齡,為青年卸下「保護」的枷鎖

「我為了申請學校提供的餐食津貼,自己去到銀行辦理開戶,一踏進門就被保全人員關切。原來他看我年紀小,懷疑我可能是車手。」

18歲公民權的推進已走過近25年的漫漫長路,目前朝野對成年年齡下修已有共識,然而社會大眾對於18歲以上未成年的人,仍有著「不夠成熟、不能理事」的觀感。在大眾眼中,18歲與20歲青年仍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能力落差,許多「大人」主張要保護未成年人。然而,在不同情況下,原本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美意,卻可能成為禁錮青年的桎梏。

目前正在就讀大學的K,因為家庭環境特殊,需要政府提供的生活津貼、補助支持家中經濟,卻因為K的爸爸不太方便辦理相關事務,所以申請所需的文件全由K一手張羅。回憶當時情況,他提及在已滿18歲但還未20歲時,恰逢初入大學的階段,需要辦理許多生活事務,卻常受到法律設定的成年年齡阻礙,甚至可能影響到他原本可以取得的資源。

「政府確實為我們提供了生活津貼等資源,然而申請這樣的補助需要提供一些資料或是證明,而在家長無法到場的情況下要去辦理相關文件,常常有不順利或是被阻擋的情況。因為我還未滿20歲,以法律的角度而言我只是未成年者,就無法辦理。」

準備離開家裡到外地唸書時,除了原有的政府津貼,K本想再取得其他補助或是獎學金,卻因未滿20歲而無法自己申請,加上父親不方便協助辦理,而僅能依靠生活津貼自足。

因此K在初上臺北求學時,沒有像大多大學新鮮人參與迎新、宿營、書院等活動,「政府提供生活津貼的本旨,就是維持基本生活需求,不足以使用於交際、娛樂是很正常的,一開始的確沒有什麼交朋友的機會,不過後來也漸漸在課堂上認識了同學,成為朋友」,K平穩地回憶起大一剛踏入新環境的那段時光。

「即使沒有相較以前多的資金,我還是靠著家裡給的錢,硬省錢撐過去了。」難以想像當時才19歲的K,在開始大學新生活的同時,必須肩負起沈重的經濟壓力。不過,K沒有將自己的困境訴諸情緒,也無責怪他人之意,只是扼要地說明當時的處境,著實讓人記憶深刻。

然而,經濟困難並非只影響到K的社交生活。在還未成功申請補助的日子裡,他的飲食習慣被迫調整,常常喝飲料取代早餐和午餐,一天中只吃晚餐,有時甚至連晚餐也不吃,「一開始是為了壓低餐費,但後來也習慣了,有時候也不吃晚餐。我好像滿適合去參加飢餓三十那種活動」,K苦笑地自嘲著。

儘管K總是從容平淡地回憶起當時的困境,但迫於經濟壓力而減少飲食開銷,對於正值青春的他來說,是為了生存不得已的妥協。

「法律規定政府證明文件,如:所得證明、戶籍謄本等,需要年滿20歲才能自行申請,否則多需要法定代理人到場處理。而這樣的結果就是,我在還沒有20歲就需要辦理這些事務時,常常都是在行政機關人員幫忙之下,僥倖得到的。」

K提到,自己到政府機關辦理證明文件時,常常因年齡限制而無法順利申請,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情況百百種,也曾被行政人員要求打電話向家長確認。他也說道,如果家長真的沒有辦法處理,政府機關人員覺得可行,有時也會請他簽特定的切結書,來取得只有成年人或有法定代理人陪同的人才能申請的文件。

換言之,當時一次次的成功申請,其實全靠僥倖。

「剛上大學準備申請獎學金時,我還未滿20歲,所以需要父母雙方的所得證明。當時媽媽已成為植物人,但因為法院的監護宣告還沒下來,媽媽也無法到場辦理,所以申請獎學金時總是被拒絕。有時候我自己覺得弄到大家都好尷尬,難免會想說還是放棄好了。」

談起自己提早承擔經濟的處境,K總是非常坦然地說,自己已經習慣獨立自主的生活,講述一切遭遇時, 僅偶爾對於印象特別深刻的經驗稍有著墨,其他時候則多平鋪直敘、蜻蜓點水,好似已非常習慣種種挑戰。當我們提起回家的頻率,他也坦承剛上台北時的確很掛念家中的狀況,但考量到龐大的交通費,K也為此妥協。「往返家中和學校是不小的經濟支出,也不能一直對家裡有所依賴,我會覺得還是要習慣獨立的生活」,即使經濟條件限制了K的生活,但他不曾放棄,也不希望麻煩他人,總是淡然地將困境視為成長的必經之路。

在K為了開戶而往返政府機關與銀行的日子裡,除了曾經被保全人員誤以為是被大人操控的「車手」外,K也提到,銀行和政府機關有本質上的不同,不會像政府行政機關一樣,讓他「僥倖」辦理成功。

K就讀的學校提供了生活津貼餐食方案,每個月為經濟或文化弱勢的學生提供4000元的津貼,讓學生可用於與校方合作的店家。然而,這項方案中有一項條件是「申請人須有特定銀行的帳戶」,但未滿20歲以及爸爸的不方便,使K無法順利取得銀行帳戶,導致K最終因條件不符無法取得餐食津貼。

學校提供的資源,原本可以成為求學生活中的一道曙光,卻因為法律的年齡限制,與他擦身而過。

「像我這樣的人可能不多,但還是有一定的數量,如果成年年齡可以降低到18歲,大一這年也不會那麼難過。」

訪談尾聲,經歷過許多困境與挑戰的K說,法律成年年齡的調整,將可以為類似處境的青年族群們減輕許多負擔。也許在修法以後,獨自辦理申請戶籍謄本、開戶的18歲青年,能不需要再面對「被稱作車手」、「簽訂切結書」、「需要打電話給家長」的情況。像K一樣的青年或許在社會中不是多數,但當他們面對年齡限制時,妥協,是再真實不過的日常。或許卸下本為保護,實為限制的年齡枷鎖,可以讓他們不再徒增煩惱。

文字:林可貞、陳秧年編輯:吳奕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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