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專訪】關於結婚,我們是這樣想的

18 歲公民權的爭取運動在台灣已有十年以上的歷史,終於在今年獲得朝野共同的高度支持,準備邁向下一個里程碑。

上週五(12/25)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並檢視涉及青年權益的相關法律,其中部分法條將可直接適用更改後的民法成年定義,其餘條文中以「20 歲」等文字限制成年資格的法條也將修正為「成年」與「未成年」。權責一致、門檻也一致,將更多權利還給年滿 18 歲的青年。

消息公布後,許多民眾質疑此舉將大幅降低子女的結婚年齡,媒體報導也以「15 歲國中生再 3 年就能自主結婚」等標題,試圖強化修法對於實質結婚年齡的影響。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結婚年齡之高峰為 25 到 29 歲、30 到 34 歲兩個區間,與現行法律可自主結婚的 20 歲仍有段差距,可見法律的規定並不等同於實際現象的發生。

修法在即,當社會大眾拋出質疑聲浪前,應該先檢視這些被舊有法律排除在外的青年們是如何思考「結婚」這項人生的重大轉折。

本篇報導為了使此次受影響的青年群體有更具體的樣貌,採訪了一對現年 19 歲的情侶,已經交往四年半的他們在進入大學新生活的同時,亦開始思考彼此關係的下一階段。

交往四年半,下一步結婚?

這19 歲的霈玲(化名)與達恆(化名)自國三交往至今,高三左右開始認真思考結婚這個選項,交往幾年後,兩人累積了穩定的感情基礎,便有了邁向下一步的想法。結婚對霈玲而言除了意味著與男友兩人在未來將共同生活外,也代表要從原生家庭獨立、在社會中以成熟的樣貌承擔責任。

四年半,跨越生活場域的轉變,累積起對彼此的信任

霈玲與達恆兩人的感情一直以來都很穩定,沒有過任何爭執,身旁的朋友皆能感受到兩人對對方的感情。在四年半的交往期間,兩人經歷過升高中以及大學、兩次轉換生活場域的人生階段,也見證了彼此一路的成長。

問到兩人如何看待彼此的改變,霈玲告訴我們:「當初國三在一起的時候,因為要會考,自己的個性又是會想比較多的,所以在一起時就會思考要一直走下去、走到結婚;他的話是覺得喜歡就在一起,像一般國中男生的想法,但從國中到高中再到大學,他會開始把一些對現實的想像放到關係裡,思考也會變得比較成熟。」

而達恆所看到的霈玲是:「轉變最大的是她不會再想那麼多,從國三到高一時因為是跨校,學校有點距離,她會擔心關係變得不穩定,三不五時就會擔憂一下;慢慢到現在,我們大學也是不一樣的學校,但她就不會再那麼擔心,因為我們是一起走過來的,所以對彼此有一種信任感。」

兩人的轉變不僅體現在思考的成熟度,更是逐步提升對彼此的理解以及信任之上。

有了堅定的基石,兩人便開始思考情感的下一步,霈玲將結婚視為名分上的差別,主要是彼此的家人會因婚姻關係,而抱持不一樣的眼光;達恆則認為結婚象徵著身分的昇華。

「我要跟著她走一輩子,所以我做任何事情都要想過,思考我們的家庭,不管我們有沒有小孩,怎樣會讓我們變得更好,這是當男女朋友不太會去想到的事情。」

結婚對於霈玲和男友來說都是一個需要謹慎思慮的決定,畢竟一旦跨越婚姻的門檻,所有決定的影響都不再只限於兩人之間,更要考量雙方家人的觀感。

婚姻是個人的獨立、也是家庭的結合

霈玲的父母在 22 歲左右結婚,屬於早婚的範疇,卻因為經濟基礎不夠穩定,兩人忙於工作的情況下,婚姻的發展並不算太順遂,因此對於霈玲早早就有結婚的想法表示反對。

然而霈玲對於年齡之於婚姻卻有著與父母不同的想法,「他們那時候的確沒有想得很清楚,但我也覺得早婚不一定等於會不幸福,只是他們還沒準備好。沒準備好不是因為年齡的關係,是心理沒有準備好,他們對社會的經歷也沒有準備好。」霈玲說道。是否會走上和父母相同的道路,霈玲則表示只要兩人能達成共識,在價值觀與人生的規劃上能夠有所契合,那麼她認為年齡就不會是阻礙共同生活下去的絆腳石。

不過另一方面,霈玲明白自己雖然認為婚姻應該是兩人之間的事,但她只要上一代還抱持著「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的想法,就得多尊重家人意見,讓家人能夠支持兩人的婚姻。因此,兩人皆試圖與對方的家庭多相處,與彼此的家庭成員打好關係。達恆打趣地說,隨著他這段時間有意無意地「滲透」,霈玲的家人已經不會把他當外人看了。

「雖然沒有到說兩個家庭已經融合了,但不會把彼此當成外人。」霈玲也肯定目前的努力,以此作為兩人情感邁向下一階段的準備工作,如此工程絕非一蹴可幾,不過霈玲並不感到灰心,她認為兩個家庭的結合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不會催促著因為婚姻而勉強彼此,達恆亦然:「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但兩個家庭的相處是不可避免的,必須要再去與家人溝通,要消除彼此間的衝突。」

此外,婚姻作為一種自原生家庭獨立的過程,也象徵著必須在經濟上自給,霈玲坦承,「總不會說結婚後還繼續跟家裡拿錢,既然如此,就代表結婚還是要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當然不是說社會經歷要很豐富,但至少要能養活自己。」

就霈玲與達恆而言,在兩人的感情與共識之外,仍有著外在的、現實的因素箝制著他們,這同樣也是他們認定的重要婚姻條件,倘若無法先擁有穩定的經濟基礎,那麼便無法真正地獨立在社會安身立命。

不過結婚後彼此終究是要成為長遠的生活羈絆,不會單單只有經濟上的考量。

霈玲表示:「結婚對我來說就是一直生活下去,所以個性上契合很重要,也不是經濟到了就好。」麵包與愛情同等重要,霈玲與達恆相信唯有兼重兩者,才能繼續邁向下一個感情的階段。

在各自的安排上,承擔相應的責任

談起現階段民法下修草案,兩人都認為未來的修法動向不會影響到他們,其一是兩人已 19 歲,等法案生效兩人也早已超過現有的法定自主結婚年齡。而即便法案現在通過,兩人同樣不會直接選擇結婚,因為對兩人來說,現階段的安排是以完成學業為主,但他們相信每個人對於人生階段有不同的規劃,18 歲的人們已經擁有一定的思考成熟度,並且負擔著完全的責任,應該賦予他們選擇是否踏入婚姻的決定權。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時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適婚年齡,成熟這件事是因人而異的,有人可能 22 歲就成熟了,有些人可能到 40 歲都還不會跟人相處,『適婚年齡』是在塑造某個模板,適婚與年齡應該是分開的。」霈玲積極地陳述婚姻問題不應該被年齡所綁架。

在霈玲與達恆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即便擁有穩定的感情基礎,民法的修改仍不會改變他們在情感關係上的規劃,19 歲的青年對於婚姻外在的條件與內涵有著比大眾想像更深刻的思考,且能因此選擇緩下腳步,並不像社會大眾所預設的那樣將因法規的更動而劇烈地影響社會的樣貌。

相似的對照,「成熟的人」為什麼結婚?

對於結婚,已經踏入婚姻的人又是怎麼想的?對此,我們找來兩對夫妻,與我們分享他們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

提及結婚的契機,兩對夫妻給我們的理由竟驚人的相似,不見得是特別穩定,或是為著結婚後的遠大計劃,而是時候到了,生活也有所相互依靠的需求,就結婚了。

(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第一對夫妻在結婚前,遠距離相處了兩年,女方大滴在大學畢業後搬到台北與男方阿威同住,白天則到阿威家裡開的餐廳幫忙,當時兩人受到社會壓力影響,「怕親友問到,加減社會對女生還是有一點那個。」便開始思考結婚的可能。一來是希望大滴的家人不要責難女兒,二來一來是希望大滴的家人不要責難女兒,二來也為了解決餐廳員工對於這樣一個外人,在沒有名份時就空降成為管理角色的衝突,兩人最終最終決定登記結婚。「在那之前我們其實沒有想過(結婚)這件事,是餐廳的事情才讓我們開始認真討論。」

不同於這對夫妻,小妮和阿須早就在 2018 年時,便規畫好了兩人未來幾年的共同行事曆。「那時候就是想說差不多 2020 要一起出國,那就怕她(小妮)跟男友去國外長住,會有一些閒話」阿須說道。後來雖然因為疫情的緣故,原先的出國計畫延宕,但考量到關係的進展以及男方對於自立門戶的期望,兩人依舊依照著計劃,在今年完成登記。

這個社會對於不同性別,總是有許多限制與想像,像是作為男性的阿須,就覺得自己直到結婚後,才真正從原生家庭脫離,在社會上成為一個自立門戶的人,即使從大學開始阿須便獨自在外縣市生活了一段時間。

永遠沒有準備好的那天

「其實我覺得結婚有時候通常是一種衝動」觀察自己以及身邊朋友結婚的原因,小滴覺得有時也需要外在環境推一把。「就是看到朋友結婚,陸陸續續你就覺得是不是也該我了。衝動我覺得很多都是憧憬,女生有些會有穿婚紗的憧憬。」

大滴更與我們分享了身邊女性朋友的案例,「她那時候大概32歲左右吧,看到身邊朋友婚禮就很想結婚,可是她男友不要。」然而,幾年後當男友向友人提起結婚的打算時,友人卻拒絕了。原因是「那時候我很想結你不要,現在我沒有那個憧憬了,兩個人過生活也很好。」

(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但有了憧憬後,兩人該如何面對日常瑣碎的消磨?結婚前的雙方有做過甚麼討論,或是準備嗎?

對此,兩對夫妻都認為彼此在結婚前其實沒有想太多,真正重要的應該是雙方有默契能在未來遇到問題時一起解決。「我覺得婚姻很多時候就是遇到了再想再處理。因為沒有甚麼事情是你先想好解決方式,事後就比較好的。」

小妮和阿須更補充,婚姻更像是一段漫長的過程,並沒有所謂「準備好的那一天」,當然也不是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後,兩人間的相處就會發生改變。結婚這件事很大部分是社會性的,小妮分享到「像我在結婚前公司的人會叫我『妹妹』,但他們知道我結婚後就不會這樣叫我了。」婚姻之於兩人而言,更像是一種社會角色的改變,是屬於外在的、環境的標記,而兩人的情感或是關係,則取決於更實質的互動。

多數時候,年齡並不是首要考量

訪談最後,我們問到兩對夫妻對於結婚年齡下修至 18 歲的看法,大滴認為許多人並不會將年齡作為結婚的優先考量,身邊的人反而在思考結婚議題時,會先考慮就業、居住、家庭相處等其他面向。他也提到,現行規定滿 20 歲之後人們便可自行決定結婚與否,卻也未見多少人真的就在滿 20 歲後立刻結婚。

作為走過婚姻生活的過來人,大滴和阿威也擔憂在 18–22 歲,很多人都還處於性格與身分快速變動的階段,若過於草率地進入婚姻,可能無法成熟地面對接踵而來的問題。然而,大滴又馬上補上一句「每個人的心理狀況都是個別案例,我覺得甚麼事都是個案。有人可能年紀很輕卻很成熟,相對地也有人老了但卻沒辦法承擔責任。」

小妮和阿須也一致認為「年齡」其實不太適合做為是否具有結婚資格的評判標準。然而,一切終須回歸立法目的,究竟年齡限制真的能帶來婚姻幸福嗎?小妮和阿須更反問,若真的想要以法律確保婚姻幸福,為什麼不要求每對情侶在登記前先填寫一份量表,符合條件者才可結婚?

我們發現,在進入婚姻的原因以及對於共同生活的考量,不同年齡的人在這次採訪時竟展現了驚人的相似。無論是 19 歲的霈玲抑或 30 初的夫妻們,都清楚地了解著婚姻的多面向以及挑戰。從兩個家庭的相處,到婚後兩人在居住、經濟、生活習慣上的磨合,情侶們在進入人生下一階段的那份擔憂,或許是不分年齡的。

婚姻「安全」了,然後呢?

以修改民法作為十八歲公民權改革的開端,大眾開始意識到自身對於「年輕族群」竟有多麼不熟悉。作為此次爭議的核心人物,我們邀請年輕人現身說法,也發現了他們與其他年齡族群的相似之處。

既然對婚姻的擔憂暫時解決了,那我們是否可將這次改革的焦點,重新回歸生活其他面向?

法務部在今年(2020年)八月盤點了涉及十八歲公民權的法案後,整理出受影響的 38 項法令。其中例如病人自主權利法便規定須滿二十歲者才能立下書面條約,對於日後處於緊急狀況時願接受何種醫療照護表態。又或者例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8 條,「家庭暴力被害人年滿二十歲者,得申請創業貸款」,允許受暴的青年取得經濟獨立的支持。

從醫療自主到經濟補助,法律中關於年齡的規範影響著生活的各個面向,若僅僅因為對於早婚的恐懼,而遏止後續的修法、反對十八歲公民權之推動,將使許多青年錯失應有的權利。

文字:羅宛庭、黃秉睿編輯:鄭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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