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還要再等多少年?

近25年漫漫長路,從「青年」到「公民」的爭取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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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民間團體與跨黨派立法委員於羣賢樓外召開「十八歲修憲 這屆就實憲」記者會

「今天到場的委員有民進黨蘇巧慧、范雲、洪申翰、國民黨林奕華、時代力量邱顯智、民眾黨賴香伶、無黨籍林昶佐⋯⋯。」2020年4月15日,跨黨派立法委員少見地在羣賢樓外,出席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等民間團體組成的「關注世代正義連線」記者會,宣示要在這個屆次將「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立法院,交付公民複決。

這個場景也反應了第十屆立法院對於「18歲公民權」的立場。截至2020年5月,開議不過3個月左右,4個黨團皆表態支持修憲降低投票門檻,國民黨、民進黨、無黨籍立委則共提出8個與「18歲公民權」相關的修憲案。為了回應民間團體、青年世代的期待,立法院可望自2015年後,再次組成修憲委員會,挑戰2005年第七次修憲後設下的超高憲法修正門檻。

然而,「18歲公民權」究竟從哪個時候開始,逐漸變成了世代正義的關鍵議題?時任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的周奕成,認為在1996年時應該是首位提出此一概念的政治人物。而根據立法院議事及發言系統資料,由柯建銘領銜,共88位立法委員在2002年提出的修憲案,則是「18歲公民權」首度正式進入立法院修憲程序的紀錄,不過當時也僅提案下修選舉權至18歲,被選舉權仍然停留在23歲。

2005年6月,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複決通過第七次憲法修正案,反觀「18歲公民權」卻早在立法院就無疾而終,這也使得民間團體於隔年組成「降低投票年齡行動聯盟」開始推動下修投票權年齡的社會倡議。

歷經十年,民間團體以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為首,透過拜會、遊說立法委員,於校園舉辦講座維持「18歲公民權」議題聲量,並於2014年再度號召理念相近的民間團體組成「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

「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於2014年成立,持麥克風者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左五)(圖片來源/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4年3月,「318運動」學生曾於3月23日在議場內提出包含「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因應當前憲政危機」在內的四點訴求,並於4月提出「公民憲政會議」構想,推動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20多個民間團體於同年11月組成「公民憲政推動聯盟」,要求國會應於2016年實現「降低修憲門檻」、「降低政黨不分區分配門檻至3%」、「投票年齡下降至18歲」等主張。

2014年九合一選舉前,「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首度舉辦「全國青少年投票日」,於全臺設立近50個實體投票站點與線上投票,共計13,027名16至20歲青少年參與,其中81%皆同意「你是否同意下修投票年齡?」,六都「你心目中理想的縣市長」投票結果更與正式選舉完全相符。此外亦有「青年佔領政治」於2014年底九合一選舉中,推出多位未滿23歲的候選人登記參與選舉遭拒絕受理,凸顯憲法對青年參政設下的不合理門檻。

2014年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主辦「全國青少年投票日」發起記者會(圖片來源/大紀元)

為回應民間團體期待,並因應318運動、九合一選舉後的政治局勢,2015年初,立法院睽違近10年組成修憲委員會,將時任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提出的降低投票年齡修憲案,與降低不分區分配門檻、基本權效力條款、擴充基本權利清單等修憲提案送入實質審議。然而,擁有多數席次的國民黨,在委員會中主張必須將「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與「下修投票年齡」包裹納入修憲案,同時讓公民進行複決,朝野各黨團因此未能於2015年6月前獲得共識,將修憲提案送出委員會,確定無法趕上2016年「複決綁大選」,也使得第八屆立法院修憲終究曇花一現、功敗垂成。

2015年民間團體於立法院外,呼籲國民黨團不應將「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綁架「18歲公民權」(圖片來源/台灣人權促進會)

2015年6月,時任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為了爭取國民黨總統提名拍攝影片,改口稱「應信任年輕人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她支持18歲享投票權」,而後替換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的朱立倫也再次宣示支持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至12月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於大學生青年對談活動中簽署下修投票年齡手板後,加上時任民進黨主席兼總統候選人蔡英文,2016三位總統候選人皆表態支持修憲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18歲公民權」討論聲量再創新高。

宋楚瑜出席「2016總統大選青年對談」時,於要求下修18歲投票權的手板上簽名表示支持(圖片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2018年1月,長年被稱為鳥籠公投的《公民投票法》經民間團體不斷倡議,立法院下修原先成案須達二分之一投票率的門檻,更因不受《憲法》第130條20歲始具選舉權限制,一併下修公民投票年齡至18歲,卻也使得同年11月大選中,發生18、19歲青年「只能領公投票、不能領選舉票」的弔詭現象。

近五年來,包含日本、馬來西亞、南韓,分別在2016、2019、2020年,將原先20、21、19歲的投票年齡下降至18歲,其中日本為了向年輕世代推廣參與投票的重要性,更在參、眾議院選舉邀請廣瀨鈴、川榮李奈等年輕藝人代言。

臺中市青年高中學生於朝會宣傳「投投是道-高級中等學校選民教育計畫」模擬投票

2019年,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共同舉辦「投投是道-高級中等學校選民教育計畫」,結合高中學生自治選舉、18歲公民權,入校辦理講座進行培力,並編纂《18歲,投下你的第一票》選民教育手冊,共計超過37,000名高中學生參與投票,其中65%支持「你是否同意我國選舉權年齡應下修至18歲?」

2020年1月,蔡英文總統順利獲得連任,民進黨再次於立法院過半,民間團體要求蔡英文總統實踐在競選時提出的「最適合推動修憲的就是連任總統」一說,不分黨派立委皆表示支持18歲應具備選舉權,國民黨、民進黨則各有立委提出將被選舉權下修至20、18歲的修憲案。

2020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於就職演說上提及立法院即將成立修憲委員會,並承諾「憲政體制將更能夠與時俱進,契合台灣社會的價值。而朝野都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更應該優先來推動。」然而,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等民間團體也注意到,在英文版的演說全文中,對於「18歲公民權」的翻譯為「lower the voting age from 20 to 18」,是否未來將朝僅調降選舉權方向,而忽略同步下修被選舉權的呼聲,值得觀察。

2020年5月20日,蔡英文總統於就職演說上承諾「朝野都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應該優先來推動。」(圖片來源/總統府)

將近25年的漫漫長路,讓18歲早已須負擔完整權利、義務的公民,擁有最直接參與公共議題的選舉權、被選舉權,歷經社會溝通、政治算計,如今看似已經獲得總統、朝野各政黨首肯。然而,修憲案送出立法院之後,也將面臨須965萬臺灣人民的同意複決,如何取得不同世代間的信任、支持,不僅是政黨、政治人物應該積極負起的責任,也是青年世代需要一起思考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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