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紀錄 #1:第一次遇到OO房東就上手

租房子的人生還會持續個好幾年,就由這一篇打頭陣吧。

Yueh
Yueh - Life & Tech
3 min readJun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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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房子就像在進行一場面試,你問我、我問你;你想錄取我、但我不一定欣賞你。

時間:2018 年 06 月 23日 17:00
天氣:毛毛雨
備註:為了避免爆雷,所以標題用了OO

去年到上海工作的哥哥,在那待了一年,前陣子決定要回台灣工作。今天是他抵台的第一日,我們約好晚上一起吃飯,順便歸還他寄放在我這的東西。

回到台灣要張羅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就是得趕快找個租屋處安定下來,否則每天花一千元租 Airbnb 實在很虧;所以有機車可以快速移動的我,傍晚就提前出了門陪他到六張犁看房。

該物件位在嘉興街某巷子裡的一棟透天厝二樓,一房一廳一衛、租金一萬五,房東是一位目測 70 歲的婆婆。她雖然講得一口標準國語但又不那麼天龍,偶爾摻雜些台語,看起來就像你我的阿嬤那樣,格外親切。

透天厝一共有三層樓,首先得沿著有點不方便的旋轉樓梯上樓。

在我們抵達前已經有一組房客在看屋。撇除旋轉樓梯的部分,屋內本身狀態不錯、坪數也夠大;房東太太也和我們強調這是秒殺物件。一樓的房客一住就是 12 年,三樓的房客當時則是特地從高雄「拼來(台語)」台北看房並且立刻簽約。

她說得沒錯,我們確實很心動。地點方便、租金合理,該有的傢俱也都附齊了,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一卡皮箱入住」整層住家。

房東婆婆和我們相談甚歡,並不停誇讚我哥老實又活潑的樣子她很喜歡。氣氛愉快,最後三個人還坐在床邊聊了起來(?)

就這樣有說有笑超過半個鐘頭、當確認到押金等最後細節時,房東太太突然補充說道:「我只有兩種人不租:第一種是同性戀、第二種就是情侶。我只租給合法的夫妻。」

「因為我是信主的,這整間房子我都有給它禱告的;如果租給同性戀,那我就是犯罪!」

語畢,哄堂大笑。

我們兩人邊微笑邊稱是邊倒退邊提起包包,在門口穿鞋的時候我哥對房東婆婆說:「其實同性戀在台灣也快合法了啦!」婆婆只說了:

「不管怎樣,在我心中就是不合法。」

「好哦,拜拜!」

我們就這樣放棄了這五倍的祝福,落荒而逃。在一個奇怪的節奏上結束了看房行程。

沒錯所以,本文的完整標題是 — — 「看房紀錄 #1:第一次遇到恐同房東就上手」。

好草率的結尾,如同這件事本身一樣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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