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選舉制度

阮澭棠
阮澭棠的研究筆記
3 min readSep 6, 2018

想要來聊聊我認為最理想的選舉制度

此制度主要適用於複數選區(也就是一個選區要選出多個民意代表)

圖片與內容無關 Photo by 阮澭棠

我認為這個制度可以解決現有配票,棄保的問題
也較能避免理念相近小黨兩敗俱傷都得不到席次的問題
當然整體的目的是為了讓民意代表的選舉結果更能顯示出人民的聲音

這個制度應該可以稱為:
分區開放式名單比例代表制
開放式名單比例代表制現在已是日本參議院不分區以及芬蘭,巴西等地的選舉制度
基本上只是加上了一個分區的概念而已,台灣現有的選舉分區不用變動
以下是這樣選舉制度下選票的樣子(假設某選區應選席次四席)

O 是可以投票的地方,一張票只能投一個地方
AA黨跟AA黨提名的1~4號候選人算是一個名單
若投票在AA黨前面的位置,就是代表支持AA黨,但沒有支持特定候選人
獨立參選人不算是一個名單

選舉結果計算方式是:
首先把所有投給同個名單以及同名單所有候選人的票數集合起來
依最高均數法(漢狄法d’Hondt method)分配各名單獲得幾個席次以及哪些獨立參選人當選
再依名單內各候選人得票的排名,來決定由哪些名單內的候選人當選

漢狄法+開放式名單的算法為,把每一參選黨派(名單)所取得票數除以一、二、三、直至議席數目,然後將得出的數字分配予該黨派(名單)上的得票數第一高的候選人、第二高的候選人、如此類推,然後比較各黨派候選人所獲得的數字,高者為勝
以下面的圖表為例,最左邊那一排顯示了各黨(名單)獲得的總票數,若應選席次是八,數字最高的8位獲得席次,若有獨立參選人參選,會與下列的票數做比較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C%A2%E7%8B%84%E6%B3%95

這樣選舉制度的好處是:
各名單內候選人的得票數平不平均,並不會影響到該名單(政黨)的總獲得席次,所以可以解決配票的問題
理念相近的政黨可共同在不同的分區組成不同的策略聯盟推出共同的名單,減少理念接近小黨兩敗俱傷都得不到席次的問題(也減少操作棄保效應),以及為了避免兩敗俱傷,政黨協商結果造成不滿或不符合民意的問題
這樣的選舉制度下各政黨沒有必要只提名能當選數量的候選人,基本上能讓選民有了更多的選擇以及減少含淚投票的問題

在開放式名單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制度下,當然整個市或縣不分區選也不失是一個選擇,分不分區各有利弊,但我個人認為,若候選人只需要在分區內宣傳,可以減少候選人的選舉費用

剩下還有一些細節:
各政黨或名單最高提名數量為該選區應選席次
獨立參選人的號碼應該擺在一起,各政黨跟名單以及獨立參選人的先後順序依抽籤決定
若選民在同個名單內投了多個候選人,視為支持該名單沒有支持特定候選人

歡迎大家對這樣的選舉制度提出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