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內幕 The insider》(1999):要堅守保密協定?還是顧及整體公共利益?

劇情簡介:

Joannechou
戲說媒體
2 min readMay 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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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片改編自美國史上司法和解金額最高的煙草公司訴訟案的真實故事。

全案的關鍵證人-傑弗瑞華肯博士,曾經是著名的煙草公司研發部的主管,他是頂尖的科學家,也是整個內幕最重要的人物,因為他是第一個向媒體公開「煙草公司刻意隱瞞尼古丁致癌的事實」的煙草公司主管。

而羅威博格曼,著名的新聞節目 — 六十分鐘的製作人、採訪記者,為了調查此案的真相,傑弗瑞華肯安排了辯護律師團並錄下了極具毀滅性的證詞。足以證明煙草公司蓄意強化尼古丁的效用增加了致癌的可能性。

然而就在這段訪問播出前,羅威博格曼得到來自CBS公司內部多方的壓力,並臨時被告知這段訪問將不播出,華肯博士不但反被控告,中傷的流言也隨之而來,他甚至面對離婚可能入獄的窘境。在真相無法傳達給美國民眾的情況下,兩個平凡人對抗的卻是龐然大物的企業官僚體制。

資料來源:驚爆內幕The Insider — 開眼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部片討論到哪些媒體面相吧!

媒體自律與公益原則:

1. 證人傑夫瑞有權利不向六十分鐘製作人羅威全盤托出他的過去嗎?

2. 證人傑夫瑞向媒體揭露「煙草公司刻意隱瞞尼古丁致癌的事實」,究竟是為了私人恩怨還是公共利益?他這樣做有什麼問題嗎?

3. 媒體是否可以利用其資源優勢,對一個人進行地毯式調查並24小時播報?

4. CBS電視台是否可以因為煙草公司這則報導衝擊到自身利益,就選擇不播報?這樣符合媒體第四權的角色嗎?台灣現今媒體有做到「揭發事實,維護公平正義」的原則嗎?

5. 製作人羅威的「不遺棄證人」原則,是他賴以為生執業的必要工具,還是他真的正義凜然?如果你是他,面對公司及外部施加的壓力,你會遺棄證人傑夫瑞嗎?媒體記者有義務保護他的當事人嗎?若自身安全遭受威脅,是否還是一樣要遵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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