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觀點】職場大哉問:「策展人」與「活動企劃」的差別在哪?

梁子 Liangz
有隻恐龍事務所
Oct 1, 2020

看完以下的三種工作面向區分,應該就比較有概念了。

Photo by Dmitry Ratushny on Unsplash

先來點廢言。
赫然發現,距離上一篇竟然是三個半月前了...(汗)

主要還是忙著《新莊騷》的第三期編輯,終於在8月底印製發行。

而待疫情趨緩後,也啟動了幾個展覽標案和品牌行銷案,可喜可賀。

然後創辦刊物的關係,時常要跟人介紹自己的專業背景,也發現「策展人」這個職稱越來越多人使用,一般人也分不太清楚。

常會被認為:「啊!所以你是做活動企劃的」之類。

雖然曾經寫過一篇,較偏向其基礎能力有所不同的說明。

但因為自己是從基層開始:從視覺設計、活動企劃、門市行銷企劃,到科普展覽規劃,再到中國的博物館/主題園區/特色小鎮...等大型策畫案。

所以還是想聊聊,希望替大家再解惑些...

『到底「策展人」與「活動企劃」的差別在哪呢?』

如果你五年前問我,我會很簡單的回答:

「負責展覽/藝文的就是策展人,負責品牌/行銷的就是活動企劃」。

但線下活動日新月異,現在不只企業品牌常用展覽來代替(或結合)快閃店;展覽本身也跳脫了傳統博物館的文史藝術體系,成為觀賞電影般的日常休閒娛樂。

所以光用「做什麼類型」已經無法區分差異。

得用「為什麼做這些事」才能比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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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任務目標】的差異性

同樣是一場展覽,同樣有展品和一堆影音圖文內容。

但以目標初衷來說,「策展人」的任務是「傳遞資訊/知識」,活動企劃則偏向「品牌推廣/銷售」。

「策展人」的初期工作,多是如何將龐大的展品內容、學術資料、展件背景...等,進行資訊彙整並融會貫通,進而梳理出適合的「故事單元」,或稱為「展陳大綱」。

而「活動企劃」的初期工作,多是依據業主/客戶端的行銷需求,像是新品推廣、節慶促銷,接觸既有客戶、吸引潛在群眾...等,構思適合的線下互動,進而決定要舉辦哪種活動。

簡單說,初期「策展人」著重的是"脈絡",「活動企劃」則是"形式"。

2. 【企劃過程】的差異性

同樣是一場展覽,同樣有視覺設計和一堆創意手法裝置。

但以企劃邏輯來說,「策展人」的重點是觀展的「比例/節奏」,活動企劃則偏向「創意/傳播」。

「策展人」在企劃過程中,彷彿是編寫一個動人的好故事,深入淺出地呈現展示內容,調整文字深度和圖文比例;以及運用動線規劃、端景手法,讓觀眾產生行走/停頓/觀賞/互動等預期行為,獲得你想要傳達的意涵。

而「活動企劃」的企劃過程,必須帶入品牌精神、商品特性,甚至銷售訊息,讓觀眾在過程中留下印象或信任度;能夠量化未來業務的資料蒐集,並提高廣宣傳播力。

可以說,企劃時「策展人」著重的是”體驗感”,「活動企劃」則是”認同感”。

3. 【工作權責】的差異性

想像一部電影,導演跟製片都很重要,但到底誰要負責票房的成敗?

「策展人」比較像是導演,重視的是主題概念、空間定調和觀展體驗。他有權力改寫劇本,挑選演員、攝影師和美術風格。

很可能拍出了一部藝術水準很高、留名青史的藝術片,卻不賺錢。

「活動企劃」比較像是製片,負責的是內容協調、預算排程、現場執行,以及相關行銷廣宣策略。

也可能拍出了一部膾炙人口、大家荷包滿滿的商業強檔作品。

一個作品要以導演或製片為主,沒有好壞之分,還是得看初衷目標是什麼,核心權責就落在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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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台灣職場目前對於以上的區隔界線,也越來模糊。

很多公家單位或民間策展公司,也開始非常著重內容本質。像是文總,或是格式設計啟藝文創...等。

它們所創辦的展覽品質,可不比以前的美術館或博物館差。

我想,再過幾年,「策展人」和「活動企劃」的工作定位,的確會越來越接近,也越來越整合從內容到行銷的知識跨界。

術業有專攻,對此領域有興趣的企劃人們,建議還是要把基礎打穩,未來就能自信地喊出自己的專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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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 Liangz
有隻恐龍事務所

《新莊騷》地方誌創辦人,【地方有本小刊物】【有隻恐龍事務所】專欄作者。從古生物科普跨界到地方創生的策展人。學建築玩設計,做行銷搞創生。希望運用10年以上品牌經驗,深耕文化轉譯,打造地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