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版] 法定送存 — 要點筆記

沈梟 Sink Xiao
沈梟 雜學集
Published in
Feb 11, 2023

根據中華民國「圖書館法」的規定,凡出版品需在出版後 30 日內進行法定送存的動作 ( 報紙、期刊等具有期效性的出版品是 14 天 )。如果未依法送存的話,可以處罰該出版品定價十倍的罰鍰。

嗯,先別緊張啦!

所謂的法定送存,就是要將這些新的出版品送到政府機關留存。原則上是要送兩份啦,一份給國家圖書館、一份給立法院的國會圖書館,不過這邊就個人的經驗跟諸君分享下。

有需要申請 ISBN 的朋友,也可以參考上一篇的 <申請 ISBN 要點筆記 >

好不容易把 ISBN 申請到也印好書的我,開始研究法定送存的部分。我這次出版的書有大小兩種版本,雖然 ISBN 需要分開申請,不過相同的內容只需要送存一份就可以了,如果印刷成本落差很大的話可以挑便宜的送,才不會失血過多……

送存的方法也很簡單,首先要到國家圖書館的網站內找到「出版界 > 法定送存 > 送存清單下載」,下載送存時需要的申請表格,填寫好印出來。如果方便的話可以將表單跟出版品一起帶到國圖的行政櫃檯,或者也可以用郵寄的方式寄過去。

我是親送到國圖的。執行法定送存的櫃檯並不是一般進出圖書館的大門,而是在圖書館另一側地下室的行政櫃檯。只要跟櫃檯人員說要送存,然後等他們處理完就可以了,大概十來分鐘而已。如果需要謝函的話也可以請櫃檯開立;對了對了,可以先想好謝函的對象要寫出版者還是作者。

滿滿的虛榮啊!但是才幾個字而已,為什麼合在一起看不太懂呢XD

過程中櫃檯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你有認真在做送存呢!」
( 嗯?不是法律規定嗎?)

接著我到了立法院,發現找不到國會圖書館,問了附近警察才知道立法院圖書館是沒有開放一般民眾進出的。
「你要不要去大門問看看,看是不是辦個訪客證?」
哇這也太麻煩了吧!真的有要讓人送存的意思嗎?我在路邊思索了一下,最後決定等它寄信來催我再說XD ( 轉身離開~

時至我寫下這些的此時此刻,距離送存的期限已經過去三個多月了,立法院圖書館完全沒有要催我的跡象呢!不禁讓我想起那一句「你有認真在做送存呢!」,該不會連國圖也是看你愛送不送的吧?看來經濟拮据的朋友可以再斟酌點印了。

以上,就是敝人法定送存的經驗談,希望對初次出版的諸君有所幫助!有什麼疑問也歡迎在下面留言告訴我,如果我還沒有忘記的話會盡可能回答你的XD

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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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主流個性的驅使下,到處走走停停,結果一不小心變成了一個雜學家。哎呀,真是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