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太多及太少之困難 — 以巴的政治困境與轉機(巴勒斯坦篇)

Teddy Hsiao
雨太大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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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min readJun 25, 2021

上集(以色列篇)討論以色列選舉太多、內閣不穩定所造成的紛爭與困擾,這集要來談談與以色列難以分論的巴勒斯坦,以及巴勒斯坦為何因選舉太少而造成紛擾。建議與上集搭配看才能理解前因後果。(文長慎入,破萬字哦。)

不免俗還是要更新一下以色列的近況(欲跳過2021年以色列大選者可直接往下到「回到正題 — 巴勒斯坦」那段起)。2年來第4次大選最終由中間派的未來黨魁拉皮德(Yair Lapid)與右傾黨魁貝內特(Naftali Bennett)達成「輪流政府」(Rotation Government)協議,兩人將輪流各擔任2年總理。本屆政府有多個亮點受國際媒體矚目:首先,這導致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連續執政12年的最長紀錄被終止;另外,貝內特將成為首位戴小帽的宗教虔誠總理;最後則是如專欄作者謝宇棻所言:「儘管許多媒體與網路資訊聲稱,這是阿拉伯政黨首次加入以色列政府,但精確的說法是,這是以色列第一次有獨立於猶太裔政黨外的阿拉伯政黨加入政府。」

橫跨右派、中間派、左派及阿拉伯政黨的大聯合政府在6月2日達成協議,新政府原能掌握國會議員120席中的62席,但右傾黨其中一位議員倒戈,使得該政府僅能剛好通過信任投票門檻(61票)。然而,阿拉伯政黨 — 拉阿姆黨(Ra’am, United Arab List)也有一位議員在6月13日投票時棄權(一說是受到納坦雅胡策動),最終內閣是以60票信任、59票不信任的比數剛好跨過門檻。

新政府各黨對納坦雅胡終於下台,不再有保護傘而需面對貪腐案件追訴而額手稱慶,然而取而代之的內閣是極為脆弱而不穩定的。首先,左派先前便建議可以將由阿拉伯政黨組成的共同名單拉入同盟,如此一來不需依靠右傾黨便可達到門檻,若加上右傾黨更可以擴大執政優勢。然而,拉皮德與各右派政黨對此提議十分排斥,並沒有給共同名單任何優遇。最終導致共同名單在議長投票時支持新政府人選,卻對由右派出任總理的新政府投下反對票,未來若政府有難,共同名單難以成為閣外協力的盟友。

以色列大聯合政府在國會多數、內閣及安全內閣中所佔的席次及比例。國會多數的62席加上投下不信任票的一位右傾黨議員,及棄權的一位拉阿姆黨議員。

再來,縱使新政府剛好拿到61票,也是一個一票都不能跑的最小規模聯合政府(minimum size coalition),不僅要滿足各成員政黨的需求,甚至可能會被個別議員以倒閣作為要脅而挾持,更何況新政府最終僅得到60票,未來政策需要國會通過時,拉阿姆黨的那位棄權議員會如何抉擇? 倒戈的右傾黨議員呢? 又,納坦雅胡的聯合黨(又稱利庫德集團, Likud)、宗教政黨都心心念念想要捲土重來,新政府上台甫一週,他們便提出了兩個不信任案,雖然都未通過,但新政府僅分別獲得60票、59票支持。更不用說組成大聯合政府(grand coalition)的8個政黨理念相差太多,唯一的共同目標便是拉下納坦雅胡,除此之外,各黨也僅剩都是世俗化政黨的共同點(拉阿姆黨除外)。這樣的聯盟,在有共同敵人時或許能一致對外,一旦納坦雅胡失勢,甚至鋃鐺入獄而不再有威脅性,內部矛盾可能很快就會裂解政府。

最後,內閣中各黨勢力的配置與實力不全然相符,單是政黨間、甚至政黨內的不公平感作祟,就有可能造成政府垮台。舉例來說:拉阿姆黨雖然在國會多數中佔有6%的地位,甚至是最後才簽訂協議的「造王者」政黨之一,其在27個內閣席次中卻1席也沒有,黨魁阿巴斯(Mansour Abbas)也僅出任阿拉伯事務副部長(歸屬在總理辦公室下)兼住房部副部長,他也是8個政黨中唯一沒有獲得部長職務的黨主席,這很明顯又是右翼政黨(家園黨、右傾黨、新希望黨)運作下的結果。如此不公平的安排,難保拉阿姆黨未來不會在關鍵時刻對此發難。由於需要滿足多黨的需求,以色列內閣成員數往往過分膨脹(新內閣目前只有27個部長,算是精瘦的一屆),因此關鍵部門首長另外組成的「安全內閣」反而才是真正的決策中心。拉阿姆黨之外的7黨黨魁均是安全內閣的成員,再次暗示阿拉伯政黨可能被排擠在決策圈外。而未來黨在安全內閣中的席次被壓縮、新希望黨卻被超額擴張,未來可能會出現中左派佔多數的內閣與右派稍佔優勢的安全內閣意見相左的情形。

回到正題 — 巴勒斯坦,就在以色列議會對新政府投票的同一天,加薩走廊的哈瑪斯政權也宣布: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PLC)批准了新任巴勒斯坦總理阿達阿利斯(Issam al-Da’alis)的上任。不過,這項宣告遭到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總統、法塔領導人阿巴斯(Mahmoud Abbas)的強烈反對,他批評此舉將造成巴勒斯坦國分裂。究竟立法委員會、自治政府、哈瑪斯及法塔各自有什麼關聯及區別呢? 巴勒斯坦國又是什麼呢?

迦南/巴勒斯坦地區政權變遷一覽,佔領時間過短的政權不計,上排為西元前(B.C.)、下排為西元後(A.D.);藍色為猶太國家、綠色為伊斯蘭國家、黃色為天主教國家、白色為其他。

故事要從以巴衝突的脈絡談起,由於歷史因素非常複雜,本文僅摘要敘述。西元前1000年左右,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區(今以色列、黎巴嫩、敘利亞的一部分)建立了以色列王國並定都耶路撒冷,根據聖經教義,以色列人認為迦南就是上帝賜予的應許之地,最終該國被新巴比倫王國所滅。在西元第1及第2世紀間,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太人(即以色列人)發生數次大起義,最終羅馬皇帝哈德良派兵攻下耶路撒冷,大量的猶太人流亡各地,留下來的猶太人則成為了少數民族。羅馬帝國並且廢棄「猶太行省」的名字,取加薩一帶古時居民 — 腓力士(Philistines)之音將此地更名為「巴勒斯坦」(Palestine)。前述的這段期間中,猶太人共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山(Temple Mount)建造過兩次猶太教中最高層級的聖殿,但都因故被毀棄,根據猶太教的觀點,現存的西牆(Western Wall, 即哭牆)是之前聖殿的遺跡。

西元7世紀,伊斯蘭教的先知穆罕默德將該教發揚光大,傳說其「夜行登霄」的神蹟便發生在耶路撒冷,因此耶城被認為是伊斯蘭三大聖城之一。阿拉伯帝國在征服巴勒斯坦地區後,於耶路撒冷聖殿山(穆斯林稱之為謝里夫聖地, Al-Haram Al-Sharif)建造岩石圓頂(Dome of the Rock, 又稱圓頂清真寺),後又建造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之後一直到20世紀初,此地均由信奉伊斯蘭教的政權控制,阿拉伯人也成為人口的最大宗,一直到一戰期間,英國打敗鄂圖曼土耳其而佔領此地為止。從上圖迦南/巴勒斯坦地區政權變遷的整理可以發現:猶太人的確較阿拉伯人/伊斯蘭信徒更早在此處建國,但阿拉伯人在此處的統治長達1200年(相較之下,在1948前,猶太人統治此處的時間約500年)。一戰前,該地的風土民情都是較為阿拉伯/伊斯蘭式的,殆無疑義。

19世紀時,錫安(Zionism)/猶太復國主義漸漸興起,開始有猶太富商在巴勒斯坦境內購買土地房舍,鼓勵猶太人回到應許之地定居。猶太人在西方世界的影響力也逐漸發酵,1917年英國外相發布「貝爾福宣言」(Balfour Declaration),即「不傷害當地民族的宗教及公民權利下,英國支持錫安主義者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人的『民族之家』(National Home)。」一戰後,國際聯盟於1920年委託英國管理巴勒斯坦,錫安主義者依照前述宣言,鼓勵猶太人回歸故土。二戰時德國納粹系統性的屠殺猶太人,歐洲的猶太難民因此大量湧入巴勒斯坦,猶太人社群與阿拉伯人社群的齟齬漸增,有些阿拉伯人也會排擠甚至攻擊這些「外來的」猶太人(如「希伯崙大屠殺」事件造成67人死亡),也發生與英國託管政府的衝突(如1936年大起義)。更糟的是:可能是受到納粹的刺激,有些猶太人開始劍走偏鋒,如極右翼的錫安主義武裝組織所策劃的「大衛王酒店爆炸案」、「代爾亞辛村大屠殺」各自造成91人、111人死亡(你沒看錯:當年進行恐怖攻擊的是猶太武裝組織)。英國在難以調解下,決定將爛攤子丟給聯合國,逐步撤軍及結束託管。

聯合國號召各國成立「巴勒斯坦問題特別調查委員會」(UNSCOP)籌劃解方,該委員會建議將巴勒斯坦分為猶太國、阿拉伯國兩個國家,耶路撒冷則成立獨立個體(Corpus Separatum)由聯合國特別管理。這個方案被視為「以土地換和平」的濫觴。猶太人對此安排雖不滿意,但因能迅速建國而勉強接受;阿拉伯人及周遭的阿拉伯國家卻誓死反對,他們認為本地的阿拉伯人原先就不須讓出土地及主權,就算要建國也該建立一個包含完整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國家。況且,當時猶太人總人口數是阿拉伯人的1/2,卻分得57%的土地,猶太人更將擁有較長的地中海海岸線、最大的淡水湖 (加利利海, Sea of Galilee)、得以出入紅海等好處;不過,委員會對此卻辯解道:猶太人獲得的地將包含南部難以利用的沙漠,且阿拉伯人將掌控大部分的含水層。真正讓這個方案窒礙難行的是:委員會否決了單一邊界、南北兩國各自獨立的提案,而是參考民族聚集的城鎮分布,將整個巴勒斯坦地區切分成六大塊,而兩國各取互不相鄰的三塊(見下圖左,阿拉伯人另有一小塊雅法城Jaffa的飛地),每塊之間都要靠共同享有主權的十字路口(Extraterritorial Crossroad)才能連接,這樣的設計使得兩方的邊界最大化,就結果論完全無助於兩造的和平共處。

1947聯合國決議的「兩國方案」,其中耶路撒冷由聯合國管理;以及1949兩方的停戰協議,紅虛線為停戰線 — 綠線(Green Line)。東方約旦控制的部分為約旦河西岸、西方埃及佔領的部分為加薩走廊。圖取自http://www.passia.org/,另加上圖例。

1947年,兩國方案在美蘇兩強支持、阿拉伯國家全面反對下表決通過,是為聯合國大會第181號決議,但兩個族群的紛爭不但沒有就此塵埃落定,反而越演越烈。1948年5月14日,猶太人在英國撤兵後,宣布以色列建國,周遭的阿拉伯聯軍立即進攻該國,是為第一次以阿戰爭(或以色列獨立戰爭)。最終以軍佔了上風,在聯合國介入調停下,兩造以綠線(Green Line)為界,埃及控制加薩走廊(Gaza Strip),約旦佔領約旦河西岸(West Bank),其餘原本劃歸阿拉伯人的土地均被以色列佔走(見上圖右)。耶路撒冷也劃成東、西兩半,西邊由以色列控制,東邊則是約旦掌控。這場戰役也造成「巴勒斯坦人大逃亡」或「大災難」,許多原居該地的阿拉伯人被以軍驅逐,或逃避戰亂流亡至周遭鄰國,有些人居住在難民營至今。儘管雙方停戰,但阿拉伯國家均拒絕承認以色列,也不放棄將其剿滅的企圖。

猶太人心心念念千年前的故土,終於創造了新國家、新家園;巴勒斯坦人卻被迫放棄家園,成為新一批想要回到家鄉的「異鄉人」。1964年,阿拉伯國家聯盟決議支持流亡各國的巴勒斯坦人推展復國進程,各地(含以色列、約旦河西岸、加薩、各國難民營等等)的巴勒斯坦團體各自推派代表成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 PLO),並以約旦及約旦河西岸為根據地。該組織為代表了全球各地的巴勒斯坦人的流亡政府,並獲得阿拉伯國家的廣泛承認。然而持平而論,埃及、約旦雖然支持巴解組織最力,卻也沒有直接將其佔領區交給巴解組織管理。

1967年,北方的敘利亞在戈蘭高地(Golan Heights)與以色列零星駁火,敘方呼籲西方的埃及參戰。埃及在參戰前先進行了幾項準備,如通令聯合國維和部隊離開、封鎖紅海出口的蒂朗海峽(Straits of Tiran)、與東方的約旦簽訂軍事合作條約等。以色列擔心三面受敵,決定先發制人,其空軍於6月5日搶先出擊,接連癱瘓埃及、約旦、敘利亞空軍。陸戰開始後,以方大勝,不僅完全拿下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東耶路撒冷等巴勒斯坦土地,連原屬於埃及的西奈半島、敘利亞的戈蘭高地都一併佔領。此即第三次以阿戰爭(六日戰爭)。儘管國際普遍仍然承認1949年的分界(或稱1967戰爭前邊界),認為以色列僅是佔領地盤,並未獲得主權,以色列政府卻默許猶太人在佔領區進行屯墾,甚至或明或暗的給予政策性鼓勵,造成屯墾猶太人、當地巴勒斯坦人衝突不斷。以色列將東西耶路撒冷合併,並宣稱其為首都的舉動,更被穆斯林們視為大不敬。

六日戰爭後,阿拉伯聯軍元氣大傷。部分巴解組織中的武裝派系原本就常針對以色列進行恐怖攻擊,復國希望破滅後越來越激進,甚至為了取得領土控制權,兩度對東道主約旦國王胡笙進行暗殺行動。1970年,胡笙在忍無可忍下命令軍隊驅逐巴解組織,因此引發了約旦內戰(黑色九月事件)。巴解組織逃到北方獲黎巴嫩收留,黎巴嫩此舉卻導致國內宗教、種族的平衡被打破,進而引發持續十數年的黎巴嫩內戰,最終的結局是巴解組織在1990年再度黎巴嫩被驅逐。另外,激進的巴人武裝團體 — 黑色九月持續發動恐怖攻擊,包括1971年於開羅刺殺約旦首相、1972年慕尼黑奧運期間闖入選手村綁架並殺害以色列代表團11人(即慕尼黑慘案),這兩個事件都使巴勒斯坦人受到各國的強烈譴責。面對恐怖攻擊,以色列對付此時的巴解組織(及後來的哈瑪斯)也毫不手軟,對巴人的抗爭領袖進行暗殺或殲滅行動。

數次以阿戰爭的吃虧,漸漸使得阿拉伯國家認清無法消滅以色列的現實;加上巴解組織又兩度反客為主,造成地主國爆發內戰,種種因素導致阿拉伯國家開始實務上容忍以色列的存在,對於巴勒斯坦復國的議題也不再熱衷。因此,和平談判的方案漸漸浮上檯面。1974年,聯合國大會大比數通過接納巴解組織為觀察員實體(Entity),並承認其代表巴勒斯坦人民。1978年,以色列與埃及在美國協調下達成「大衛營協議」(Camp David Accords),埃及成為首個承認以色列存在的阿拉伯國家,兩方首領雙雙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以色列在隨後十年間逐步將西奈半島交還給埃及。約旦則由於以色列右派的反對,遲至1994年才在美國協調下與以色列簽署「約以和約」(Israel–Jordan peace treaty),解決兩國領土爭議及約旦河水源共享的問題。相對之下,敘利亞的阿薩德政府仍持續拒絕與以色列談判,戈蘭高地至今仍由以色列佔領中。

隨著世界局勢的改變,巴解組織的主席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開始認清到難以憑武力手段復國,且以色列在佔領區經營越久,巴勒斯坦復國的希望越渺茫。巴解組織中勢力最龐大的派系、由阿拉法特領導的法塔(Fatah,或法塔赫,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的縮寫)決定放棄武力對抗,走向談判路線。然而,1987年,一輛以色列軍車在車禍中壓死了4個巴勒斯坦人,引發巴勒斯坦全境長達數年的大規模暴動,是為「第一次巴勒斯坦大起義」。該次事件中,堅持武裝暴力、拒絕承認以色列的新興派系哈瑪斯(Hamas,伊斯蘭抵抗運動的縮寫)脫穎而出,接收了法塔漸趨溫和所留下的政治真空。另外,阿拉法特其實是埃及人,因伊斯蘭信仰而投入巴解組織,而且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國外遊走流亡,相較之下,哈瑪斯則被視為更在地、從中下階層裡萌發而出的武裝力量。

以巴情勢圖/奧斯陸協議劃分區域,綠色為國際承認的以色列領土、橘色為鄰國埃及領土、紫色為鄰國約旦領土,圖取自https://www.jewishvirtuallibrary.org/,另加上圖例

1988年,受到大起義的鼓勵,巴解組織在巴勒斯坦民族議會(Palestinian National Council, PNC)中發表「巴勒斯坦獨立宣言」宣告建國,並設定首都為耶路撒冷。這項宣告廣泛受到第三世界國家的承認,聯合國也通過43/177號決議,要求將稱呼PLO的部分以Palestine來代表。同年,巴解組織也宣布放棄武力復國、接受聯合國先前的數個決議及認知以色列的生存權。1989年,民族議會選舉阿拉法特為巴勒斯坦國總統(President of Palestine/President of the State of Palestine)。

1993年,在美國及挪威的斡旋下,以色列總理拉賓(Yitzhak Rabin)與巴解組織主席阿拉法特握手言和,兩造簽訂「奧斯陸協議」(Oslo Accord)。以巴雙方互相承認對方的存在,以色列允許巴勒斯坦成立自治政府。雙方並同意將1949年停戰協議中阿拉伯領地的部分(即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劃分為A、B、C三區。以色列軍方將完全撤離A區,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lestinian National Authority, PA)完全統治;在B區中,自治政府(PA)將負責行政業務,但治安及安全事務由以、巴共管;非屬A、B區的六成土地均為C區,將暫時由以色列全權管轄,其中的猶太人屯墾點可以先維持原狀,然而這些區域也將視情況逐步轉交給自治政府(will be gradually transferred to Palestinian jurisdic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greement)。該協議是一個過渡性協議,內容明載雙方將在自治政府成立後5年(即1999年)針對耶路撒冷、屯墾點等問題進行最終談判,並簽訂一個永久性的協議。

「奧斯陸協議」使得阿拉法特、拉賓及以色列外交部長裴瑞斯均獲得1994的諾貝爾和平獎,國際上也對兩方終於和解讚譽有加。然而,以色列右派、宗教政黨卻認為這是「賣國協議」,哈瑪斯與巴解組織中的反法塔派系也堅決反對,他們仍然認為應該消滅以色列並取回完整的巴勒斯坦,哈瑪斯並持續進行自殺炸彈等恐怖攻擊。1994年,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正式成立,阿拉法特被推舉為自治政府總統(或譯為主席)。1995年,在奧斯陸協議的第二部分簽訂後不久,拉賓遭極右翼猶太份子刺殺。

儘管繼任以色列總理的裴瑞斯(Shimon Peres)、納坦雅胡及巴瑞克(Ehud Barak),不論左右立場都持續與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和談,然而因為耶路撒冷歸屬等關鍵問題,雙方遲遲無法達成有進展的協議。同時,以色列政府也並未積極限制C區中的猶太屯墾點拓展,部分人士(包括台灣的一些親以部落客)甚至將協議曲解為「開發C區的法源依據」。協議簽訂至今,猶太屯墾點的數量、面積都有顯著成長,而以色列也僅將極少數的C區土地依照協議精神交給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管理。自治政府這方,由於各地的A區、B區並非連成一氣,城市與城市間被以色列管理的C區穿過,其掌控區域是四分五裂的,故其統治仍需要與以色列政府高度配合,而難以發展出獨立經濟產業或自行推行政策。

行文至此,可以觀察到巴勒斯坦的政治架構中存在有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與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兩個系統。在自治政府成立之前,巴解組織就代表了巴勒斯坦的政府。巴解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巴勒斯坦民族議會(PNC),該議會雖然聲稱代表全球的巴勒斯坦社群,卻無定期民主改選,僅有成立時是由各社群推派代表人選。民族議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選舉出負責行政、類似內閣的執行委員會(PLO EC)及PNC休會時代行大會權力的中央委員會(PCC)。

巴解組織、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架構圖。巴勒斯坦國總統(名譽職)為巴解組織系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總統為自治政府系統,黃底的職位雖然通常都是同一人,但並非同一職位。

然而,或許是因為流亡政府的特性使其難以遂行民主,執行委員會(EC)異常的擴張其權力,包括中央委員會(PCC)的候選人是由執行委員會提名,甚至連民族議會(PNC)的新議員候選人也要先由執行委員會主導的特別委員會提名後,再交由民族議會選舉。另外,執行委員會互選出的執委會主席,該人同時也身兼整個巴解組織(PLO)的主席。中央委員會則會另外選出僅有名譽職的「巴勒斯坦國總統」(最早是由民族議會選出,但後來都由中央委員會推舉),雖然理論上是由不同單位選舉產生的,但其實都是由執行委員會操盤,因此總統一職自創立以來基本上都與主席是同一人。巴解組織與其說是個民主運作的政治團體,不如說是各派系利益交換、自我擴權的戰場。在沒有定期民主改選,代表也不是由巴勒斯坦人直接選出的情況下,除非現任掌權者內鬨,否則根本不可能會改朝換代,巴勒斯坦人的代言權、代表權(如聯合國的代表權)自然牢牢握在以主席為中心的派系手中。

「奧斯陸協議」給了巴解組織回國落地的機會,但也將領土(西岸、加薩走廊)上的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國內、全球各地的巴人社群劃分開來。依據該協議,自治政府將完全由巴勒斯坦領土上的阿拉伯人選出,。1996年,巴勒斯坦舉行史上首次民主選舉,阿拉法特以近九成的得票率打敗女性慈善家哈利爾(Samiha Khalil),其政黨法塔也在88席的「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 PLC)中取得過半數的50席,得以穩定執政。

自治政府成立之後,巴解組織的功能明顯受到影響,原本應該每年召開的民族議會(PNC)停開了近20年,直到2015年才(應主席的需求)再度召開。民族議會的權力被虛級化,由中央委員會(PCC)長期代行其職務,行政方的執行委員會(EC)得以更加集中權力。然而,巴解組織仍然有其政治上的意義,除了讓執政聯盟的各派系有協商的平台之外,聯合國認可的巴勒斯坦人代表仍然是巴解組織(PLO)所組成的Palestine,而非自治政府(PA)。

若要便於理解而做譬喻,我們可以將巴解組織(PLO)比擬成戒嚴時代的國民黨,其中的執行委員會(PLO EC)類似國民黨的中央委員會及中常會,中央委員會(PCC)類似國民黨的中評會。由於權力結構乃是自我繁殖、自我選舉而成,因此黨主席能萬年掌握黨權。自治政府(PA)可比擬成中華民國政府,國民黨的主席同時也兼任中華民國政府的總統。而聯合國承認的觀察員是由國民黨為代表,而非中華民國政府。巴解組織中的各個派系則可以視為國民黨中的各黨部、系統。

依據奧斯陸協議的定義,首任的自治政府總統將為一過渡期的總統,自1994年起推派、1996年正式選舉,任期將在1999年屆滿。然而,阿拉法特將過度期延長,因此1999年並未舉辦第二屆總統選舉。由於各黨派對於選制、改選時機等等議題的分歧(主要是法塔與哈瑪斯的衝突),第二次立法會選舉也被延後。直到2004年阿拉法特死前,巴勒斯坦都未再辦理大選,他事實上將定期改選的民選總統一職坐成了終身制。

2000年標誌了以巴和談的一個瓶頸,該年7月,雙方在即將卸任的美國總統柯林頓要求下,於美國大衛營繼續奧斯陸協議中未完的談判。以方的巴瑞克總理提出的方案如下:

領土部分:
以方會將100%的加薩走廊、92%的約旦河西岸交給巴勒斯坦(根據巴方的定義,則僅佔86%),並從63個屯墾區中撤出,但可以保留其他的69個屯墾區及其連外道路。
軍事設施部分:
巴勒斯坦必須去軍事化,僅保留必要的安全治安部隊,並且配合各種反恐措施,其領空須開放給以方使用,與約旦的邊界(約旦河谷)將由以方參與共同監管。
耶路撒冷:
巴勒斯坦將取得舊城區中穆斯林區、基督教區及聖殿山(西牆除外)的管理權,但不會有主權。巴勒斯坦可以在耶路撒冷郊區的Abu Dis等地建立其政治首都。
難民返國權:
約400萬的海外巴勒斯坦難民及親屬希望能返回現為以方國土的地區,但以方最高只接受10萬人回歸,並且提供300億美元的安家費給其他難民。
水資源:
以色列將繼續享有約旦河西岸的水資源共用權。

阿拉法特及其代表對該方案表達強烈的反對,不過,以方及美國事後均指責巴方未提出對案、難以溝通,原應商量出永久性解決方案的「2000年大衛營會談」最終破局。

左為耶路撒冷舊城分區圖,舊城位於東耶路撒冷,由以色列佔領中,其中聖殿山同時為猶太人、基督徒與穆斯林的聖地。圖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Jerusalem_Old_City_blank_map.svg,作者:Hellerick;右為聖殿山俯視圖,金色圓頂者為岩石圓頂、深色圓頂者為阿克薩清真寺、人潮聚集處為西牆。圖取自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THE_TEMPLE_MOUNT_JERUSALEM.jpg,作者:Avraham Graicer。

同年7月月底,以色列議會(Knesset)票選總統,巴瑞克支持的前總理裴瑞斯失利,象徵政府已經跛腳。9月底,一名以色列中士在炸彈攻擊案中被殺。隔日,在野黨領袖、聯合黨黨魁夏隆(Ariel Sharon)在安全人員護衛下打破慣例訪問聖殿山,夏隆為多次以阿戰爭中的指揮官,一向被視為軍事強硬派。多個事件激發下,街頭開始出現猶太人、巴勒斯坦人的暴力衝突,而且越演越烈,相關衝突在10月達到高峰,這就是「第二次巴勒斯坦大起義」(「阿克薩群眾起義」)。以色列政府將這次衝突定義為恐怖活動,並且指控阿拉法特是幕後策畫者。

雙方的大小衝突一直持續到2005年才稍歇,夏隆則在2001年的以色列總理直選中以強硬派之姿大勝,並且拒絕與阿拉法特進行任何談判。夏隆政府並以大起義影響安全為由,在約旦河西岸的屯墾區、巴人社區間設置隔離牆,希望能阻斷哈瑪斯及其他武裝團體的恐怖攻擊,但此舉被巴方及國際批評為種族隔離政策。2003年,迫於美國的壓力下,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同意創設總理一職,該職位由總統提名,經立法委員會(PLC)同意任命,與自治政府總統共享行政權力,首任總理是對以溫和的阿巴斯(Mahmoud Abbas,與以國阿拉伯裔政治人物同名),但他僅上任數個月就與阿拉法特意見不合而辭職。

2004年阿拉法特過世,由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PLC)議長依法代理自治政府總統一職,阿巴斯則在接任巴解組織(PLO)主席後,參選2005年的第二次自治政府總統選舉,而這距離上次大選已經間隔9年之久。在哈瑪斯抵制選舉的情況下,阿巴斯並沒有面對任何有力的對手,最終以6成7的得票勝出。同年,由阿巴斯本人領導的巴解組織,其中央委員會(PCC)內舉不避親的推派阿巴斯為代理的巴勒斯坦國總統。

面對巴方的新局面,以色列總理、強硬派的夏隆一改先前立場,推出了撤離加薩走廊屯墾區及以軍地面部隊的計畫,該計畫受到巴方、以色列工黨及國際社會的支持,但聯合黨內以納坦雅胡為首的右派卻極力反對。2005年9月,以色列單方面撤出加薩走廊,這被視為重啟和平進程的徵兆。夏隆及盟友在同年底離開聯合黨,另創「前進黨」(Kadima),並積極備戰隔年的大選。沒想到,2006年年初夏隆突然中風,接任的歐麥特(Ehud Olmert)雖仍領導前進黨獲勝並組閣,但輿論普遍認為他並無開創新局的魄力。

2006年,法塔與哈瑪斯終於達成協議,將立法會選舉制度由各省選區全額連記制(同人民團體選舉理監事)改為並立制,即半數各省選區選出、半數全國不分區比例代表選出,並且將席次由88席擴張至132席。然而,由於法塔政府的效能不彰及貪汙腐敗,又普遍被認為向以色列妥協過多,而哈瑪斯發動的攻擊則被視為替巴人出氣等等因素,兩大黨雖然在不分區得票相近(哈瑪斯44%、法塔41%),但哈瑪斯在分區選舉大勝,最終以74席的絕對優勢力壓執政黨法塔。自治政府總統阿巴斯迫於形勢,任命了哈瑪斯領袖哈尼亞(Ismail Haniyeh)出任總理。

巴勒斯坦歷屆自治政府總統、總理變遷一覽表及歷次選舉結果,2007–2014、2016至今西岸、加薩各自聲稱其領導者才是法定領袖。

由於哈瑪斯拒絕承認以色列,也持續策動對以的攻擊,以色列拒絕與新的自治政府(PA)進行任何的談判,同時也切斷與PA的各種安全、財政合作。在以方仍完全控制C區的情形下,這讓PA的運作陷入實質的困境。歐美國家給巴勒斯坦的援助款項也繞過內閣,直接進了總統辦公室,阿巴斯與哈尼亞互不合作,甚至互扯後腿。總而言之,巴勒斯坦並未因選舉結束而和解,兩派人馬的衝突反而越演越烈。2007年中,阿巴斯計畫撤換哈尼亞,但任何非哈瑪斯的人選都將被立法委員會(PLC)封殺,因此他打算宣告緊急狀態並解散PLC,依法在一個月內舉辦大選。6月初,哈瑪斯決定先下手為強,因此發動加薩走廊的武裝部隊攻擊自治政府的官署及法塔的機構,巴勒斯坦內戰至此全面爆發。

阿巴斯宣布巴勒斯坦進入緊急狀態,據此解散了哈尼亞的內閣並逮捕西岸的哈瑪斯幹部,哈尼亞則逃回加薩。經過一番血戰,哈瑪斯控制了整個加薩走廊,原本就已經千瘡百孔的巴勒斯坦領地從此再分裂成兩大塊。阿巴斯選擇了第三勢力的成員出任新總理,然而立法委員會的多數成員跟著哈尼亞一起回到加薩,他們持續擁護原總理哈尼亞,當然不可能同意阿巴斯提出的任何人選,自此總理一職開始鬧雙包,而歐美僅承認阿巴斯這一脈的人選。

加薩走廊的易幟也象徵以巴關係陷入新的泥淖,由於法塔與哈瑪斯已經勢同水火,巴解組織及法塔也不再控制加薩走廊,因此排除哈瑪斯的以巴談判就等於排除加薩走廊,最終都無法成功。然而,歐美各國及以色列均把哈瑪斯視為恐怖組織,他們僅願意跟西岸的自治政府談判,直到今日都拒絕與哈瑪斯接觸,這也使得所有的談判計畫都難以進行。以色列也聯合埃及軍方對加薩走廊進行海陸空的全面封鎖,任何的物資、金流要進入該區,都要經過以色列的批准及審查,避免讓哈瑪斯勢力壯大,然而這樣的措施也使得加薩走廊食物、醫藥短缺,不少國際媒體形容加薩走廊「宛如大型露天監獄」。從那時候開始,以色列、哈瑪斯雙方就持續在邊境交火,陷入哈瑪斯發射飛彈、以色列空軍空襲加薩走廊、埃及等國斡旋停火的反覆循環中,打轉至今。

另一方面,以色列的民眾對於無止盡的戰事與和談感到厭倦,並且認定撤出加薩走廊的友善之舉反而促使哈瑪斯崛起,進而使以色列飽受加薩走廊的飛彈威脅。在這樣的情緒下,右派政黨於2009年的大選中獲得較多席次,納坦雅胡得以回鍋總理,並一坐大位就是12年。納坦雅胡標舉「以安全換和平」的原則,拒絕實踐先前總理「以土地換和平」的策略。在他的鼓勵下,巴勒斯坦領土上的猶太屯墾區持續增加。當屯墾區的猶太人越多,C區成為猶太土地的既成事實被建立,巴勒斯坦的立國就越艱困。

依照巴勒斯坦的法律,總統在宣布緊急狀態的一個月內應舉辦大選,但阿巴斯並未履行其責任。2008年,巴解組織(PLO)的中央委員會(PCC)正式選舉阿巴斯為巴勒斯坦國總統(名譽職)。當2009年自治政府總統換屆期限到來時,阿巴斯以加薩走廊被哈瑪斯佔領等理由推遲改選,巴解組織的中央委員會更是撈過界的通過阿巴斯得以無限期延任自治政府總統的決議(還記得國民黨的比喻嗎? 就像是國民黨中評會決議讓中華民國總統無限期延任一樣)。加薩的哈瑪斯政府則以總統任期屆滿為由,宣稱應由立法委員會議長杜維克(Aziz Dweik)依法代理總統,因此不承認阿巴斯為自治政府元首。法塔則攻擊立法委員會(自2010年起)也是非法延任,無法代理總統。因此除了雙包總理之外,自治政府的總統也鬧雙包。

2012年底,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巴解組織(巴勒斯坦)由觀察員實體提升為觀察員國,並正名為巴勒斯坦國(State of Palestine),阿巴斯政府因此在2012、2013年宣告將自治政府的職稱及對外文書一一更改為巴勒斯坦國政府,但國際上仍然習慣稱呼其為自治政府。2014年,在埃及的斡旋下,巴解組織與哈瑪斯同意共組和解政府,各部門的正部長由巴解組織/西岸成員出任,哈瑪斯則取得各個副部長的職務。然而兩地分治的情形並未真正得到改善,雙方也未真正的和解,阿巴斯在隔年就未經哈瑪斯同意改組內閣。2016年,哈瑪斯正式宣告和解內閣破局,雖未直接推派新總理,但政府鬧雙包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2017年,巴解組織與哈瑪斯再度於開羅達成協議,哈瑪斯承諾在年底將加薩走廊的管制權交給自治政府,分裂10年的巴勒斯坦一度統一有望,然而由於雙方對於哈瑪斯去武裝化的意見不同,此協議並未被落實。到今年為止,阿巴斯已在未改選的情況下將自治政府總統一職任期延長超過12年,相當於其原始任期的3倍。如果沒有意外,86歲的阿巴斯可能將效法前任阿拉法特,一路做到過世為止,死而後已。

同樣也在2017年,哈瑪斯通過一份新的綱領,首度接受1949年停戰的邊界,但仍然拒絕承認以色列的存在。國際上認為這是哈瑪斯逐漸去極端化的證明,不過,以色列並不感到樂觀。值得觀察的是:加薩走廊仍存在有比哈瑪斯更加激進的傑哈德(Jihad ,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運動)等組織,即便哈瑪斯真的有一天步上巴解組織的老路,願意放下武器與以色列和談,難保不會出現新的武裝力量來破壞和平進程。

2021年,法塔、哈瑪斯終於達成新協議,將在5月29日舉辦睽違15年的立法會改選(這次又改成比例代表制,可說是次次選制皆不同),7月21則將舉行長達16年未改選的自治政府總統選舉。然而,在多份選前民調顯示哈瑪斯領先的情況下,阿巴斯在選前一個月緊急宣告選舉延期。此前阿巴斯其實已經數度承諾選舉,卻每每跳票。其官方說法是:以色列不允許東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居民投票,損害選民權益,但國際普遍認為阿巴斯是怕兩項選舉都失敗而必須下台、喪失權力。

全球舉辦定期選舉,但仍由戀棧的獨裁者持續連任的國家比比皆是,那些國家的選舉程序見不得光,卻至少做足了表面工夫。 阿巴斯則是依靠不斷延後選舉的手段,持續掌權,這是因為他對領土、組織的控制力不若一般獨裁者。在巴解組織及自治政府內,法塔要與各小型派系合作;在300萬人的西岸,阿巴斯政府要在大多數區域與以色列共治、相互合作;而200萬人的加薩走廊,阿巴斯無從控制起,這些民眾可能通通投給哈瑪斯,一旦真的舉辦大選,還會受到歐美及眾多國際組織觀察矚目,(在西岸)作票的可操作性較低,加上他本人不太孚民望,當然不願意認真辦個公正的選舉來趕自己下台。

儘管當年是因為立場溫和而受到歐美支持上台,阿巴斯在十多年任內並未對以巴和談有明顯助益,他也不避諱用強力手段鞏固權位,如法塔中不同立場的領袖 — 達赫蘭(Mohammed Dahlan)就被逼迫流亡。而就在06/24號,阿巴斯所轄的安全衛隊在逮捕異議領袖Nizar Banat時毆打他導致其死亡,引爆民眾抗議潮。巴勒斯坦民眾、國際觀察組織普遍給予阿巴斯政府的評價是貪汙腐敗,國際給的援助大多進了官員的口袋;哈瑪斯則是將國際援助挪用去購買火箭炮及軍事武器,而未用在民生建設上。不論抗拒改選的拉馬拉(Ramallah, 自治政府現行首都)政府,或是高壓暴力統治的加薩政府,兩黨究竟能不能代表巴勒斯坦人的自由意志? 其實令人存疑。而當由不具代表性的黨派代表人民上談判桌,是否能真的談出適當的和平方案? 似乎也是緣木求魚。在這兩大黨派的統治下,巴勒斯坦人民所企求的民主、獨立、和平等目標,往往都是如夢一場。

歷史上的眾多以巴和談中,雖然曾有幾個接近成功的時刻,然而雙方的強硬派、基本教義派,往往會生出事端來阻撓。從某種角度來看,雙方的極端派反而是盟友的關係,互相幫助對方在自己的體系中更有競爭力。儘管今年美國、以色列都由相對溫和的政府執政,似乎營造出足夠友善的環境,然而巴勒斯坦內部的紛爭卻非一時半刻能夠解決。似乎仍必須等到阿巴斯去職或巴勒斯坦兩大黨派先統一的那天,將三方賽局簡化成雙邊談判,和平路線圖才有繼續往下走的可能。

參考資料
謝宇棻(2021)。「敵人的敵人是朋友」的以色列聯合政府,在「公敵」納坦雅胡下台後能撐多久? 關鍵評論網。檢自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312 2021/06/20
包修平(2017)。哈馬斯在加薩 — 非國家行為者應對封鎖危機之解析;歐亞研究。第3期。頁105–114。2018年4月。
于廣(2008)。以安全社區與共同市場建構以、巴和平;頁44–77。國立政治大學外交所,碩士論文。
巴勒斯坦問題。聯合國。檢自 https://www.un.org/chinese/peace/palestine/index.htm 2021/06/20
Mapping Palestinian Politics。 European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檢自https://ecfr.eu/special/mapping_palestinian_politics 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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