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釋義:天主教、東正教與新教之分別

莫介文
5 min readNov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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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朋友在讀完該文後,表示對「基督教」一詞感到疑惑。第一,基督教一詞究竟從何時出現?關於這問題,我們可從「基督徒」一詞開始。正如筆者在該文所言,耶穌的追隨者原本是猶太教內部的革新派,而不是獨立於猶太教的新宗教。但是,由於各種社會、政治和文化原因,基督教才逐步以獨立的形式出現。最早使用「基督徒」這詞,我們可參考《使徒行傳》的說法:「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十四26下)如果我們接受這說法,那麼「基督徒」以至「基督教」大概是在一世紀40年代前半段的時候開始出現。[1]

第二,也有些朋友對「基督教」一詞的意思有所疑問,特別是「基督教」與「天主教」的關係。的確,這中文翻譯確實引起許多問題,而這問題日後也會不斷出現,因此需要在此簡單地定義一下。在我所有文章中,除了特別註明外,「基督教」(Christianity)泛指所用信奉耶穌基督並以之為主的信仰傳統,而教義上則是所有認信《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的群體(在此暫不詳述甚麼是《尼西亞信經》)。有些人喜歡用「基督宗教」一詞,這雖然避免了「基督教」的歧義性,但卻顯得怪怪的(我們不會說「佛宗教」、「伊斯蘭宗教」吧)。當然,這不是需要特別執著的議題,不過筆者還是較喜歡用「基督教」這簡單鮮明的詞語。

那「天主教」與「基督教」的關係又如何呢?若採用上述的定義,那答案便很簡單:天主教與基督新教和東正教一樣,都是基督教的不同傳統。如上表所示,基督教可粗略分為東方基督教(Eastern Christianity)與西方基督教(Western Christianity)兩大傳統。簡單而言,這兩大傳統在二世紀已經開始確立。前者指當時羅馬帝國東部地區、以希臘語為通用語的教會,而後者則指帝國西部地區、以拉丁語為通用語的教會。有一些人以為,以東正教為代表的東方基督教在1054年才出現,但這不符事實。早在二世紀,東西方基督教已發展出各具特色的信仰體系和傳統,只是後來因各種原因加深成見與敵意,直至1054年正式決裂而已。

1054年東西方基督教分裂。有關東與西如何界分,此圖可作為參考,惟初期基督教的東西教會之分,虛線部分應向南延展至非洲,將北非分為東西兩部。

在東方基督教之下,有東正教(Eastern Orthodoxy)及東方正統教會(Oriental Orthodoxy)兩個傳統。如果大家心水清,便會發現“Eastern”跟“Oriental”這兩字的意思基本上是一樣的,那為甚麼要分成兩派呢?很明顯啦,意見分歧嘛,談不攏就分開了。那分歧便是雙方爭論如何定義耶穌的神性與人性:前者認為耶穌基督既是完全的神,同是又是完全的人,當中的神性與人性並存,不相混亂,但也不相分開,這定義稱為《迦克敦信條》(Definition of Chalcedon,451年);後者不接受這定義,便(被迫)與前者分道揚鑣。然而,時至今日,不論是較有名的東正教,還是很少人認識的東方正統教會,皆保留了古代的禮儀與神學傳統,與香港人一般認識的基督教很不同,但肯定的是,他們都是基督教的一份子。

至於大家較熟識的西方基督教,則有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和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兩個傳統。前者一直承襲古代西方基督教的傳統和權力系,以羅馬為中心,而後者則起源於十六世紀的改革運動,最後獨立於羅馬教廷自組教會,以後不斷分裂、分裂、再分裂,成為今天宗派林立的基督新教。五百年前,即1517年,德國修士兼大學教授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提出《九十五條論綱》(Ninety-Five Theses),從學術角度反對售賣贖罪券,標誌宗教改革的開始。可是,基督新教的出現,並非以馬丁路德為代言人,而是不同地方有各自改革者,而這些改革者不一定認同馬丁路德。無論如何,十六世紀是基督新教誕生的時間,而他們的傳教士來到中華地區時,採用「基督教」這詞來代表基督新教,因而使這兩個詞語經常混淆。

更準確來說,東正教、天主教和基督新教應翻譯成正教、公教和新教(東方正統教會沒有相應的翻譯),因為“orthodox”和“catholic”分別是「正統」和「大公」的意思,而“protestant”則是對力圖革新的「抗議者」。可以說,正教、公教和新教的翻譯學術性重一點,而東正教、(羅馬)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則比較普遍。在筆者往後的文章中,這兩套的翻譯會交替使用。

[1] 參Gerd Theissen, Fortress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trans. John Bowden (Minneapolis, MN: Fortress Press, 2003), 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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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介文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博士(主修宗教研究)、神道學碩士,專研基督教生態神學與宗教論述之公共性。一直相信信仰與學問相輔相成——學問使人謙卑,信仰則是生命泉源,兩者合在一起,才能以開放的思維擇善固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