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轉譯系列:從論述到佔領~談文化技術的領域特性與實踐

施 登騰
Nov 1 · 19 min read

(註:這標題是刻意模仿11月1日在台北發生的某場演講題目)

下面幾條「數位佔領」定義,是在此篇粗略寫完後,再回到文頭這邊整理的,如下:

  1. 數位佔領是一種以數位手段去改變與佔據既有實體的形式與藝術。
  2. 數位領土並非一種物理場所,也不會在所謂被佔領領土內找到。他是一個充滿情緒與議論空間,由受到撕碎切分的現實論述所支持。
  3. 數位佔領並不取決於任何結果,它也沒有必要的結論。
  4. 佔領不一定要獲得報酬,但會知道過程中能包含自我的滿足感。
  5. 除了時間的流逝外,數位佔領沒有時間框架。
  6. 數位佔領不是以生產者為中心,而由消費者、再製者、破壞者去尋求與參與。

但寫完上述定義後,就想起張愛玲在【紅玫瑰與白玫瑰】裡的一句話,竟很精確的談了「佔領」。真是遠不及她:

惟有佔領了她的身體之後,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

用這句話來談頗為合適,因為這就是佔領者的行為與訴求。雖無論是在數位空間或是物理世界裡,數位佔領並沒有特定的形式與規模,但那份侵擾、佔據、進退是有的。

但即使跳脫現實世界流血佔領的軍事、行政、民生、資源、生命的控制。還有許多形式的「佔領」手段!試舉例如下:

  • 因房價不合理飆漲引發台灣社會運動史一場極具意義的「無殼蝸牛運動」。5萬名民眾發出怒好,夜宿當時台灣房價最高的忠孝東路四段,以訴求實際佔領抗議場域。
無殼蝸牛運動率眾夜宿佔領東區。http://www.bp.ntu.edu.tw/?p=3290
  • 第一屆世界棒球經典賽,韓國隊兩度擊敗日本,囂張插太極旗佔領比賽現場投手丘。
圖片來源: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868916
圖片來源:http://www.etoday.co.kr/news/view/990462
  • 釣魚島爭議不斷,保釣人士自行搭船赴釣魚島插上國旗宣示「主權佔領」。
圖片來源:http://www.rfi.fr/tw/中國/20120817-保釣聯盟:中華民國國旗登釣島無任何政府授意
  • 黑道幫派囂張,索店家保護費不成,率眾一人一桌霸佔餐廳,使商家做不成生意。
黑道一人一桌霸店。圖片來源: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2/14874/10531690.html
  • 中國科大師生瘋玩Ingress,教師網路留言:剛剛才攻打回來的停車場,則一下子都又被藍軍佔領了。
  • 在Ingress時代就在台北校區系辦大樓附近設塔,到了Pokemon時代就變練功道場。
  • 香港反送中運動致出現分為支持警察、反對抗議致社會動盪的「藍絲帶」,而從雨傘運動到反送中抗爭訴求的「黃絲帶」。商店也分親政府的「藍店」與支持抗爭的「黃店」。並且在Google Map上標示(或由店家揭示立場),形成不同的黃藍佔領區。
圖片來源:https://www.google.com/maps/d/u/0/viewer?mid=10SCYSkgC9KMC_kAGtLChlGRLWVbk8NTs&ll=22.347238657492117%2C114.14872884716794&z=12
圖片來源:https://www.google.com/maps/d/u/0/viewer?mid=10SCYSkgC9KMC_kAGtLChlGRLWVbk8NTs&ll=22.347238657492117%2C114.14872884716794&z=12
  • 凱達格蘭大道成了抗議主戰場,常有各式訴求被以雷射光打上總統府,這是當政威權與台灣民主的對峙/ 對話。
抗議年改不公,雷射「無能」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702213
民進黨嗆馬無能,雷射「下台」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daily/20130930/35329612/
平泉婚姻修法,雷射「修民法」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mypaper.pchome.com.tw/miss33lin/post/1370042828
民進黨嗆馬下台,將「火大」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3-01-13/32808
時力勞基法闖關,雷射「退回」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www.storm.mg/article/381998
洪仲丘案沉冤未雪,雷射「冤」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30803/236259/

上述談的是佔領的不同手段與形式,也是刻意要引導在閱讀下面所分享的內容時,摒除既有的軍事政經「佔領」印象,將之視為以「宣示」為目的的舉措。

以下進入主題:

談文化/藝術/科技的數位論述

在發表的幾篇專文中,曾因數位技術的呈現、數位敘事的形式、數位轉譯的應用等等不同面向的數位科技議題,大致提到了「數位歸還 digital repatriation」「數位佔領 digital occupation」、「數位在址 digital site」、「數位策展 digital curation」、「數位資產 Digital property」、「數位化身 digital incarnation」、「數位自我 digital second self」等等篇文化領域的論述,有時僅是提稱的「名詞」,有時則作為「註解」。

前日再因一則10/25發表的新訊息,而須去補充修正【博物館科技系列:ARt, where fucking are you?】這篇舊專文。【ARt, where fucking are you?】一文談的是「年輕藝術家」對抗「菁英藝術」的文化科技活動,說的是MoMAR這個倡議「展覽空間、典藏機構、策展資格都應開放民主化」的非營利藝術組織透過AR技術入侵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 (MoMA, NY)的美國現代畫大師Jackson Pollock展廳(2018.3)與著名品牌雅詩蘭黛 Estée Lauder家族之捐贈作品的畫廊(2019.10)自辦數位藝術展的相關分析。

雖因該篇不以數位藝術評析為主,所以文中對於藝術作品的著墨並不多,但也為正視這個AR展也是有其藝術論述,遂特別以此團隊/活動的發起人 Gabe Barcia-Colombo為例,在文中分想其藝術創作理念。Barcia-Colombo刻意選擇Pollock後期的畫作【White Light(1954)】與自己的AR數位作品對話,因為Pollock在創作此畫作時,正受到創作瓶頸而無力克服之苦。Gabe Barcia-Colombo透過遊戲化視覺設計,呈現「對抗骷髏人與死亡之輪」的視覺意象,並直接疊加在Pollock的畫作【White Light】上,於是Pollock畫作有了「藝術再製」的新貌,且50多年後再與數位藝術家共同創作。不論是2018年或2019年的展出,MoMAR其他藝術家透過數位藝術形式,讓其創作理念與內容與所選擇的MoMA展廳之大師畫作進行虛實的對話、互動、再製、疊加。

雖然:

  • MoMAR確實用了很有創意的手法,去宣揚其對抗「獨佔空間、典藏、策展」資源之菁英藝術的理念。
  • MoMAR跳脫激烈的抗議手法與工具,卻仍讓活動可以「現場」和平舉行。
  • MoMAR透過數位形式超越實體,不需實際布展,不用館方同意,而且超越群體或個人的存在。

但另一方面來說,MoMAR的兩場AR數位展覽對於場地空間、展覽創作也都是單向的意願。MoMA館方與被用作為AR Marker的大師(不管是否活著)都未被告知,更遑論雙向溝通。

也就是說,不僅對於 MoMA的展演空間、展演規劃來說,MoMAR團隊已是如他們所宣示地進行了展館的「數位侵佔」。甚至與之「共構」的MoMA典藏的大師作品之「數位IP digital intelligent property」以及「專屬在址 site specific」等特色也被解構。

透過軟體在Pollock畫作上看到的Gabe Barcia-Colombo之遊戲化數位藝術作品。App操作畫面截圖。

Greenberg, R., Ferguson, B. W., & Nairne, S. (Eds.). (1996)在所編著的【Thinking about the exhibition】中為展覽的空間性與敘事對話關係理出很清楚的闡釋,寫道:

展覽將策展人和觀眾都限制於空間環境中,在其中,視覺概念化的形式就成為主要的轉譯活動。Exhibitions limit both the curator and the public to a spatial environment in which a form of visual conceptualization becomes the prime interpretative activity.

也就是說,展場基本上就是個非言語場域(non-verbal field ),不僅對於創作品或展示品都是如此,而且文字(像是展示說明卡、展板說明)與視覺隱喻(visual metaphors)間更是種非線性的互動與連結,欣賞展覽就是在「文字閱讀」、「視覺賞析」、「觀念辯證」不斷跳躍交替。不管所加入的是數位虛像或是實體物件,不論是以交疊(overlapping)、疊加(superposition)、共存(coexistence)等等形式呈現的作品樣貌,基本上都已經改變了展示與作品內容,而是一種新的存在。

而且這種MoMAR所展示的數位互動藝術品存在著靜態與互動、數位和非數位的雙重本體結構,也就是不僅有屬於作品本身的屬性和屬於「作品實體 the work’s instance」的屬性,「作品屬性」就由作品自身演算而來,而「作品實體屬性」則是由其與使用者互動而來。

這樣綿密複雜的結構與屬性一經改變就已不是策展者、創作者心中的原貌。加上數位虛實應用更使其有更沒複雜的形質轉化,複雜的不說,光是作品由「實體」與「展示」所構組的本體特徵,就會因為「互動作品的展示是可變異的」與「非互動作品的展示則不變」的差異,而使Jackson Pollock已不再是Jackson Pollock。而這也必然在創作者所享有的「 moral rights 著作人格權」權利方面受到影響。畢竟「著作人格權」使著作權不僅保護了創作者的經濟權力,也使其對其創作享有精神與人格上的控制權利。

作者操作MoMAR Gallery App欣賞MoMA官網作品之手機螢幕截圖。

若要例舉類似於MoMAR行動與「著作人格權」爭議的案例,大家最為熟知的應該是著名的華爾街地標~Arturo Di Modica的【蓄勢猛牛Charging Bull】以及巧借其勢的女性主義代表作~Kristen Visbal的作品【無畏少女Fearless Girl】(於2017.5.8 國際婦女節日放置)。由於Visbal的【無畏少女】為兩年多前新設置的藝術品,Arturo Di Modica的【蓄勢猛牛】雖非市府公物,但由於早已是特定地點的著名地標,具有所謂的「the placement of “site specific” art」的權力,Arturo Di Modica自然會質疑後來才於相近地點設置的【無畏少女】侵害了他的權利,並申告「moral right 著作人格權」之捍衛。後來紐約市政府以妨礙人行道交通的安全理由,已將Kristen Visbal的作品【無畏少女】改立於「紐約股票交易所 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建物前,繼續無畏地挺立在資本主義的象徵之前,但那父權、沙文主義的「代表」~【蓄勢猛牛】已不在其視界中,自然也失去了其連結。甚至她在離開所設定的位置後,也失去了與【蓄勢猛牛】一起的「位置辨識性 Locational Identity」。

下面就相關爭議整理如下(也是適合作為相關數位權益的思考):

  1. 【蓄勢猛牛】控訴【無畏少女Fearless Girl】所侵害的「placement of ‘site specific’ art 特定地點的定置藝術品」權力;
    2. 雙方未能達成(或不曾討論)的「sharing authority 共享權威」;
    3. 在侵權控訴下的雙方「moral right 著作人格權」之捍衛;
    4. 【蓄勢猛牛】創作者 Arturo Di Modica指控【無畏少女】為借勢且另其創作原旨受到曲解的「衍生品 derivative work」。
https://heyrowan.com/blogs/hey-rowan/fearless-girl-and-fearless-girls
圖片來源:https://www.adweek.com/agencies/fearless-girl-moves-into-new-home-on-wall-street-staring-down-new-york-stock-exchange/

【蓄勢猛牛】與【無畏少女】的爭端,在雙方捍衛「moral right 著作人格權」這部分確實引發廣泛的探討,而從美國artistrights.info網站上可以找到一些與VARA(Visual Artists Rights Act 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相關的案例。所以,特別選擇以作為補充資料,也使能了解未來在數位應用上,亦須了解注意的權利。像是保護原貌不受改變的「同一性保持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the right of integrity 」、「姓名表示權 The right of attribution」。光是以上兩項權利再加上【蓄勢猛牛】與【無畏少女】在法權方面的爭議,就能瞭解其間的複雜性。artistrights.info網站也有個類似【蓄勢猛牛】案的案例,那就是:「Phillips V. Pembroke Real Estate Inc.」案。

Phillips是知名的雕塑與公共藝術創作者,其作品也素以融入自然環境,使人能靜謐地與空間對話而聞名。 1999年Pillip接受波士頓the Eastport Park的公共藝術委託案,創作27件青銅石作雕塑藝術作品(15件抽象與12件具象海生作品),包括在公園入口的意象地標:【Chords】,並且特別選用大型花崗岩石,並將其用作雕塑部件,以反映公園所在波士頓港沿岸的花崗岩質。自然地,對於Pillip來說,初始的創作理念就是一系列以the Eastport Park為場域,且與之共創和鳴空間視覺而設計的專屬作品。

但在2001年由Pembroke地產公司決定重新設計公園,並做一些改變,主要是希望多些植披遮蔭與簡便走道。但這樣的新設計,也改變的公園的面貌,也改變了與Phillips作品的美學。但Pembroke不理會Phillips的抗議,依然進行公園改造新工程,並持續完工。也因此有了這種訴訟紛爭,但2006年最後裁決是:

VARA(Visual Artists Rights Act 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並不包含「專屬在址 site specific」藝術品,也因此裁定公園重新設計與VARA無涉。

In Phillips v. Pembroke Real Estate, Inc., 459 F.3d 128 (1st Cir. 2006), the First Circuit’s determination VARA does not include site-specific art (art that is integrated into a site) allowed a park to be redesigned without VARA liability.

若再回頭檢視MoMAR這個倡議「展場開放民主化」的數位佔領與藝術抗議活動。其使用AR技術而能以「原作(實體作品)」為介面媒體,去呈現「創作(數位內容)」的形式,也能像像黑人民運人士Glenn Cantave也在TED的演講中,分享他們如何用AR技術使哥倫布的美洲開拓事蹟,呈現他們所認為的符合實情的觀點。也就是他不是發現美洲的開拓英雄,而是以軍事武力侵略殖民地的入侵者。

Glenn Cantave的TED演講畫面截圖。截圖自:https://www.ted.com/talks/glenn_cantave_how_augmented_reality_is_changing_activism?language=en#t-299193

Glenn Cantave也使用3D AR技術創作「虛擬成像」的場域訴求(如下圖)。像在時代雜誌封面者為美式橄欖球員Colin Kaepernick,他為抗議「種族不公」「警察暴力」憤而發起在賽前的國歌儀式上單膝下跪(類似降半旗),卻也引起對國家軍人不敬的爭議,包括川普總統直接點名批判。於是Glenn Cantave則以他為「塑像」,透過立像的宣示形式,以數位佔領行動將AR雕像「矗立」川普飯店前進行另類的宣示抗議,這也曾在Glenn Cantave於TED的「How AR is changing activism? AR正在改變活動主義」作為其抗議實錄的分享。

左圖為:時代雜誌封面照,右圖為:Colin Kaepernick 的AR像。圖片來源:左圖https://time.com/magazine/us/4503993/october-3rd-2016-vol-188-no-13-u-s/ 、右圖https://www.ted.com/talks/glenn_cantave_how_augmented_reality_is_changing_activism?language=en#t-299193

同樣是使用AR技術去再造虛實複合之數位展覽內容與空間,像是Google Arts and Culture App中的【Art Projector】(AR世界名畫的賞析應用)以及Google Expeditions App中的【AR scenes】(3D AR數位典藏/教育物件檔賞析應用)則能與使用者透過數位互動所創造的自主式「展件/空間/故事」。甚至像是逆向工程地是將藝術品帶到不同的空間環境中,並在空間中成為展件,有自己的 欣賞空間。

學生使用Google Arts and Culture的【Art Projector】應用程式的實際測試,其布展設計說明為:展佈說明:濃濃的憂愁,在長長的走廊延伸擴散⋯
將作品擺在長廊上,感受到空間中的寧靜,更加凸顯整體的憂愁。。

也因此,以數位呈現進行實境場域與實體作品的「佔領」,事實上也透過以下的方式進行,並作為參照的使用概念:

  • 再創造手法,虛實皆可行:「博物館化」、「去時間性」已使具有時間、場域、活動連結的典藏品在展場失去既有物理聯繫,若要重繫其原有內涵,在實體與虛擬世界皆可行,也各有其特殊功能,也都是合理手段,虛實並無優劣之別。就如前述所引之明立國教授在論文發表時的建議:「…..必須以博物館立場去考慮『再創造』的需求與意義。」
  • 沈浸感體驗,虛實皆可行:以目前的數位技術,在數位虛擬世界中擁有擬真的沈浸感與感情投射是有可能的。
  • 議題式論述,虛實皆可行:運用AR的虛實整合技術(特別是在實境中的成像技術)能使議題論述以「疊加overlapping」與「共存coexisting」形式而有更直觀且密切的虛實整合效果。

其實,已看展覽的經驗來說。「讀」展覽真的不像去「讀」本書,過多的文字敘述是不符合展覽文法的。而仰賴隱喻(metaphor)、類比(analogic)形式功能的「視覺概念化 visual conceptualisation 」於是成為橋接「言語敘事verbal narrative」與「視覺敘事 visual narrative」的關鍵轉譯手法

https://next.reality.news/news/indie-artists-invade-moma-with-augmented-reality-reimagine-jackson-pollocks-works-0183271/

「數位佔領 Digital Occupation」與「數位變形 Digital Metamorphosis」是其中最具爭議與哲思的應用,不管是從社會學角度、抗爭手法、或虛實討論,這類有實境互動的數位虛擬技術與形式,很值得進一步的關注,個人近期也因為研究與課程需求,特別關注這種更有機鋒相對的數位應用,也希望藉以讓數位科技手段與形式有更為明確的「借用」價值,無論對於創作、運動、論述、教育。更期待在本學期一系列經營後,師生將激盪成形的數位創意發想。

參考資料:

Greenberg, R., Ferguson, B. W., & Nairne, S. (Eds.). (1996). Thinking about exhibitions (pp. 349–367). London: Routledge.

Phillips v. Pembroke Real Estate, Inc., 288 F. Supp. 2d 89

數位轉譯職人誌三刀流

以數位轉譯為文法,以展示科技做論述,以專業職人角度,從學術、技術、研究、研發入手,分享博物館科技的觀看之道。此由施登騰教授主筆的專業分享專欄是以【數位轉譯系列】(學術、論述、實務)、【博物館科技系列】(論述與案例分析)、【Connoisseur系列】(Google Arts and Culture數位典藏策展與賞析實踐),兼以【數位科技系列】與【閒情偶寄系列】進行相關補充。

施 登騰

Written by

一位大學教員,同步寫數位展示科技與中國文物鑑定。長期研究與分享「Connoisseur系列」、「博物館科技系列」、「數位轉譯系列」、「數位科技系列」等領域之資訊與知識。所發表之相關專文可見於:【數位轉譯職人誌】:https://medium.com/artech-interpreter

數位轉譯職人誌三刀流

以數位轉譯為文法,以展示科技做論述,以專業職人角度,從學術、技術、研究、研發入手,分享博物館科技的觀看之道。此由施登騰教授主筆的專業分享專欄是以【數位轉譯系列】(學術、論述、實務)、【博物館科技系列】(論述與案例分析)、【Connoisseur系列】(Google Arts and Culture數位典藏策展與賞析實踐),兼以【數位科技系列】與【閒情偶寄系列】進行相關補充。

Welcome to a place where words matter. On Medium, smart voices and original ideas take center stage - with no ads in sight. Watch
Follow all the topics you care about, and we’ll deliver the best stories for you to your homepage and inbox. Explore
Get unlimited access to the best stories on Medium — and support writers while you’re at it. Just $5/month. Upg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