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轉譯系列:從論述到佔領~談文化技術的領域特性與實踐

施 登騰
數位轉譯職人誌三刀流
19 min readNov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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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這標題是刻意模仿11月1日在台北發生的某場演講題目)

下面幾條「數位佔領」定義,是在此篇粗略寫完後,再回到文頭這邊整理的,如下:

  1. 數位佔領是一種以數位手段去改變與佔據既有實體的形式與藝術。
  2. 數位領土並非一種物理場所,也不會在所謂被佔領領土內找到。他是一個充滿情緒與議論空間,由受到撕碎切分的現實論述所支持。
  3. 數位佔領並不取決於任何結果,它也沒有必要的結論。
  4. 佔領不一定要獲得報酬,但會知道過程中能包含自我的滿足感。
  5. 除了時間的流逝外,數位佔領沒有時間框架。
  6. 數位佔領不是以生產者為中心,而由消費者、再製者、破壞者去尋求與參與。

但寫完上述定義後,就想起張愛玲在【紅玫瑰與白玫瑰】裡的一句話,竟很精確的談了「佔領」。真是遠不及她:

惟有佔領了她的身體之後,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

用這句話來談頗為合適,因為這就是佔領者的行為與訴求。雖無論是在數位空間或是物理世界裡,數位佔領並沒有特定的形式與規模,但那份侵擾、佔據、進退是有的。

但即使跳脫現實世界流血佔領的軍事、行政、民生、資源、生命的控制。還有許多形式的「佔領」手段!試舉例如下:

  • 因房價不合理飆漲引發台灣社會運動史一場極具意義的「無殼蝸牛運動」。5萬名民眾發出怒好,夜宿當時台灣房價最高的忠孝東路四段,以訴求實際佔領抗議場域。
無殼蝸牛運動率眾夜宿佔領東區。http://www.bp.ntu.edu.tw/?p=3290
  • 第一屆世界棒球經典賽,韓國隊兩度擊敗日本,囂張插太極旗佔領比賽現場投手丘。
圖片來源: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868916
圖片來源:http://www.etoday.co.kr/news/view/990462
  • 釣魚島爭議不斷,保釣人士自行搭船赴釣魚島插上國旗宣示「主權佔領」。
圖片來源:http://www.rfi.fr/tw/中國/20120817-保釣聯盟:中華民國國旗登釣島無任何政府授意
  • 黑道幫派囂張,索店家保護費不成,率眾一人一桌霸佔餐廳,使商家做不成生意。
黑道一人一桌霸店。圖片來源: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2/14874/10531690.html
  • 中國科大師生瘋玩Ingress,教師網路留言:剛剛才攻打回來的停車場,則一下子都又被藍軍佔領了。
  • 在Ingress時代就在台北校區系辦大樓附近設塔,到了Pokemon時代就變練功道場。
  • 香港反送中運動致出現分為支持警察、反對抗議致社會動盪的「藍絲帶」,而從雨傘運動到反送中抗爭訴求的「黃絲帶」。商店也分親政府的「藍店」與支持抗爭的「黃店」。並且在Google Map上標示(或由店家揭示立場),形成不同的黃藍佔領區。
圖片來源:https://www.google.com/maps/d/u/0/viewer?mid=10SCYSkgC9KMC_kAGtLChlGRLWVbk8NTs&ll=22.347238657492117%2C114.14872884716794&z=12
圖片來源:https://www.google.com/maps/d/u/0/viewer?mid=10SCYSkgC9KMC_kAGtLChlGRLWVbk8NTs&ll=22.347238657492117%2C114.14872884716794&z=12
  • 凱達格蘭大道成了抗議主戰場,常有各式訴求被以雷射光打上總統府,這是當政威權與台灣民主的對峙/ 對話。
抗議年改不公,雷射「無能」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702213
民進黨嗆馬無能,雷射「下台」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daily/20130930/35329612/
平泉婚姻修法,雷射「修民法」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mypaper.pchome.com.tw/miss33lin/post/1370042828
民進黨嗆馬下台,將「火大」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3-01-13/32808
時力勞基法闖關,雷射「退回」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www.storm.mg/article/381998
洪仲丘案沉冤未雪,雷射「冤」打上總統府。圖片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30803/236259/

上述談的是佔領的不同手段與形式,也是刻意要引導在閱讀下面所分享的內容時,摒除既有的軍事政經「佔領」印象,將之視為以「宣示」為目的的舉措。

以下進入主題:

談文化/藝術/科技的數位論述

在發表的幾篇專文中,曾因數位技術的呈現、數位敘事的形式、數位轉譯的應用等等不同面向的數位科技議題,大致提到了「數位歸還 digital repatriation」「數位佔領 digital occupation」、「數位在址 digital site」、「數位策展 digital curation」、「數位資產 Digital property」、「數位化身 digital incarnation」、「數位自我 digital second self」等等篇文化領域的論述,有時僅是提稱的「名詞」,有時則作為「註解」。

前日再因一則10/25發表的新訊息,而須去補充修正【博物館科技系列:ARt, where fucking are you?】這篇舊專文。【ARt, where fucking are you?】一文談的是「年輕藝術家」對抗「菁英藝術」的文化科技活動,說的是MoMAR這個倡議「展覽空間、典藏機構、策展資格都應開放民主化」的非營利藝術組織透過AR技術入侵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 (MoMA, NY)的美國現代畫大師Jackson Pollock展廳(2018.3)與著名品牌雅詩蘭黛 Estée Lauder家族之捐贈作品的畫廊(2019.10)自辦數位藝術展的相關分析。

雖因該篇不以數位藝術評析為主,所以文中對於藝術作品的著墨並不多,但也為正視這個AR展也是有其藝術論述,遂特別以此團隊/活動的發起人 Gabe Barcia-Colombo為例,在文中分想其藝術創作理念。Barcia-Colombo刻意選擇Pollock後期的畫作【White Light(1954)】與自己的AR數位作品對話,因為Pollock在創作此畫作時,正受到創作瓶頸而無力克服之苦。Gabe Barcia-Colombo透過遊戲化視覺設計,呈現「對抗骷髏人與死亡之輪」的視覺意象,並直接疊加在Pollock的畫作【White Light】上,於是Pollock畫作有了「藝術再製」的新貌,且50多年後再與數位藝術家共同創作。不論是2018年或2019年的展出,MoMAR其他藝術家透過數位藝術形式,讓其創作理念與內容與所選擇的MoMA展廳之大師畫作進行虛實的對話、互動、再製、疊加。

雖然:

  • MoMAR確實用了很有創意的手法,去宣揚其對抗「獨佔空間、典藏、策展」資源之菁英藝術的理念。
  • MoMAR跳脫激烈的抗議手法與工具,卻仍讓活動可以「現場」和平舉行。
  • MoMAR透過數位形式超越實體,不需實際布展,不用館方同意,而且超越群體或個人的存在。

但另一方面來說,MoMAR的兩場AR數位展覽對於場地空間、展覽創作也都是單向的意願。MoMA館方與被用作為AR Marker的大師(不管是否活著)都未被告知,更遑論雙向溝通。

也就是說,不僅對於 MoMA的展演空間、展演規劃來說,MoMAR團隊已是如他們所宣示地進行了展館的「數位侵佔」。甚至與之「共構」的MoMA典藏的大師作品之「數位IP digital intelligent property」以及「專屬在址 site specific」等特色也被解構。

透過軟體在Pollock畫作上看到的Gabe Barcia-Colombo之遊戲化數位藝術作品。App操作畫面截圖。

Greenberg, R., Ferguson, B. W., & Nairne, S. (Eds.). (1996)在所編著的【Thinking about the exhibition】中為展覽的空間性與敘事對話關係理出很清楚的闡釋,寫道:

展覽將策展人和觀眾都限制於空間環境中,在其中,視覺概念化的形式就成為主要的轉譯活動。Exhibitions limit both the curator and the public to a spatial environment in which a form of visual conceptualization becomes the prime interpretative activity.

也就是說,展場基本上就是個非言語場域(non-verbal field ),不僅對於創作品或展示品都是如此,而且文字(像是展示說明卡、展板說明)與視覺隱喻(visual metaphors)間更是種非線性的互動與連結,欣賞展覽就是在「文字閱讀」、「視覺賞析」、「觀念辯證」不斷跳躍交替。不管所加入的是數位虛像或是實體物件,不論是以交疊(overlapping)、疊加(superposition)、共存(coexistence)等等形式呈現的作品樣貌,基本上都已經改變了展示與作品內容,而是一種新的存在。

而且這種MoMAR所展示的數位互動藝術品存在著靜態與互動、數位和非數位的雙重本體結構,也就是不僅有屬於作品本身的屬性和屬於「作品實體 the work’s instance」的屬性,「作品屬性」就由作品自身演算而來,而「作品實體屬性」則是由其與使用者互動而來。

這樣綿密複雜的結構與屬性一經改變就已不是策展者、創作者心中的原貌。加上數位虛實應用更使其有更沒複雜的形質轉化,複雜的不說,光是作品由「實體」與「展示」所構組的本體特徵,就會因為「互動作品的展示是可變異的」與「非互動作品的展示則不變」的差異,而使Jackson Pollock已不再是Jackson Pollock。而這也必然在創作者所享有的「 moral rights 著作人格權」權利方面受到影響。畢竟「著作人格權」使著作權不僅保護了創作者的經濟權力,也使其對其創作享有精神與人格上的控制權利。

作者操作MoMAR Gallery App欣賞MoMA官網作品之手機螢幕截圖。

若要例舉類似於MoMAR行動與「著作人格權」爭議的案例,大家最為熟知的應該是著名的華爾街地標~Arturo Di Modica的【蓄勢猛牛Charging Bull】以及巧借其勢的女性主義代表作~Kristen Visbal的作品【無畏少女Fearless Girl】(於2017.5.8 國際婦女節日放置)。由於Visbal的【無畏少女】為兩年多前新設置的藝術品,Arturo Di Modica的【蓄勢猛牛】雖非市府公物,但由於早已是特定地點的著名地標,具有所謂的「the placement of “site specific” art」的權力,Arturo Di Modica自然會質疑後來才於相近地點設置的【無畏少女】侵害了他的權利,並申告「moral right 著作人格權」之捍衛。後來紐約市政府以妨礙人行道交通的安全理由,已將Kristen Visbal的作品【無畏少女】改立於「紐約股票交易所 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建物前,繼續無畏地挺立在資本主義的象徵之前,但那父權、沙文主義的「代表」~【蓄勢猛牛】已不在其視界中,自然也失去了其連結。甚至她在離開所設定的位置後,也失去了與【蓄勢猛牛】一起的「位置辨識性 Locational Identity」。

下面就相關爭議整理如下(也是適合作為相關數位權益的思考):

  1. 【蓄勢猛牛】控訴【無畏少女Fearless Girl】所侵害的「placement of ‘site specific’ art 特定地點的定置藝術品」權力;
    2. 雙方未能達成(或不曾討論)的「sharing authority 共享權威」;
    3. 在侵權控訴下的雙方「moral right 著作人格權」之捍衛;
    4. 【蓄勢猛牛】創作者 Arturo Di Modica指控【無畏少女】為借勢且另其創作原旨受到曲解的「衍生品 derivative work」。
https://heyrowan.com/blogs/hey-rowan/fearless-girl-and-fearless-girls
圖片來源:https://www.adweek.com/agencies/fearless-girl-moves-into-new-home-on-wall-street-staring-down-new-york-stock-exchange/

【蓄勢猛牛】與【無畏少女】的爭端,在雙方捍衛「moral right 著作人格權」這部分確實引發廣泛的探討,而從美國artistrights.info網站上可以找到一些與VARA(Visual Artists Rights Act 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相關的案例。所以,特別選擇以作為補充資料,也使能了解未來在數位應用上,亦須了解注意的權利。像是保護原貌不受改變的「同一性保持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the right of integrity 」、「姓名表示權 The right of attribution」。光是以上兩項權利再加上【蓄勢猛牛】與【無畏少女】在法權方面的爭議,就能瞭解其間的複雜性。artistrights.info網站也有個類似【蓄勢猛牛】案的案例,那就是:「Phillips V. Pembroke Real Estate Inc.」案。

Phillips是知名的雕塑與公共藝術創作者,其作品也素以融入自然環境,使人能靜謐地與空間對話而聞名。 1999年Pillip接受波士頓the Eastport Park的公共藝術委託案,創作27件青銅石作雕塑藝術作品(15件抽象與12件具象海生作品),包括在公園入口的意象地標:【Chords】,並且特別選用大型花崗岩石,並將其用作雕塑部件,以反映公園所在波士頓港沿岸的花崗岩質。自然地,對於Pillip來說,初始的創作理念就是一系列以the Eastport Park為場域,且與之共創和鳴空間視覺而設計的專屬作品。

但在2001年由Pembroke地產公司決定重新設計公園,並做一些改變,主要是希望多些植披遮蔭與簡便走道。但這樣的新設計,也改變的公園的面貌,也改變了與Phillips作品的美學。但Pembroke不理會Phillips的抗議,依然進行公園改造新工程,並持續完工。也因此有了這種訴訟紛爭,但2006年最後裁決是:

VARA(Visual Artists Rights Act 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並不包含「專屬在址 site specific」藝術品,也因此裁定公園重新設計與VARA無涉。

In Phillips v. Pembroke Real Estate, Inc., 459 F.3d 128 (1st Cir. 2006), the First Circuit’s determination VARA does not include site-specific art (art that is integrated into a site) allowed a park to be redesigned without VARA liability.

若再回頭檢視MoMAR這個倡議「展場開放民主化」的數位佔領與藝術抗議活動。其使用AR技術而能以「原作(實體作品)」為介面媒體,去呈現「創作(數位內容)」的形式,也能像像黑人民運人士Glenn Cantave也在TED的演講中,分享他們如何用AR技術使哥倫布的美洲開拓事蹟,呈現他們所認為的符合實情的觀點。也就是他不是發現美洲的開拓英雄,而是以軍事武力侵略殖民地的入侵者。

Glenn Cantave的TED演講畫面截圖。截圖自:https://www.ted.com/talks/glenn_cantave_how_augmented_reality_is_changing_activism?language=en#t-299193

Glenn Cantave也使用3D AR技術創作「虛擬成像」的場域訴求(如下圖)。像在時代雜誌封面者為美式橄欖球員Colin Kaepernick,他為抗議「種族不公」「警察暴力」憤而發起在賽前的國歌儀式上單膝下跪(類似降半旗),卻也引起對國家軍人不敬的爭議,包括川普總統直接點名批判。於是Glenn Cantave則以他為「塑像」,透過立像的宣示形式,以數位佔領行動將AR雕像「矗立」川普飯店前進行另類的宣示抗議,這也曾在Glenn Cantave於TED的「How AR is changing activism? AR正在改變活動主義」作為其抗議實錄的分享。

左圖為:時代雜誌封面照,右圖為:Colin Kaepernick 的AR像。圖片來源:左圖https://time.com/magazine/us/4503993/october-3rd-2016-vol-188-no-13-u-s/ 、右圖https://www.ted.com/talks/glenn_cantave_how_augmented_reality_is_changing_activism?language=en#t-299193

同樣是使用AR技術去再造虛實複合之數位展覽內容與空間,像是Google Arts and Culture App中的【Art Projector】(AR世界名畫的賞析應用)以及Google Expeditions App中的【AR scenes】(3D AR數位典藏/教育物件檔賞析應用)則能與使用者透過數位互動所創造的自主式「展件/空間/故事」。甚至像是逆向工程地是將藝術品帶到不同的空間環境中,並在空間中成為展件,有自己的 欣賞空間。

學生使用Google Arts and Culture的【Art Projector】應用程式的實際測試,其布展設計說明為:展佈說明:濃濃的憂愁,在長長的走廊延伸擴散⋯
將作品擺在長廊上,感受到空間中的寧靜,更加凸顯整體的憂愁。。

也因此,以數位呈現進行實境場域與實體作品的「佔領」,事實上也透過以下的方式進行,並作為參照的使用概念:

  • 再創造手法,虛實皆可行:「博物館化」、「去時間性」已使具有時間、場域、活動連結的典藏品在展場失去既有物理聯繫,若要重繫其原有內涵,在實體與虛擬世界皆可行,也各有其特殊功能,也都是合理手段,虛實並無優劣之別。就如前述所引之明立國教授在論文發表時的建議:「…..必須以博物館立場去考慮『再創造』的需求與意義。」
  • 沈浸感體驗,虛實皆可行:以目前的數位技術,在數位虛擬世界中擁有擬真的沈浸感與感情投射是有可能的。
  • 議題式論述,虛實皆可行:運用AR的虛實整合技術(特別是在實境中的成像技術)能使議題論述以「疊加overlapping」與「共存coexisting」形式而有更直觀且密切的虛實整合效果。

其實,已看展覽的經驗來說。「讀」展覽真的不像去「讀」本書,過多的文字敘述是不符合展覽文法的。而仰賴隱喻(metaphor)、類比(analogic)形式功能的「視覺概念化 visual conceptualisation 」於是成為橋接「言語敘事verbal narrative」與「視覺敘事 visual narrative」的關鍵轉譯手法

https://next.reality.news/news/indie-artists-invade-moma-with-augmented-reality-reimagine-jackson-pollocks-works-0183271/

「數位佔領 Digital Occupation」與「數位變形 Digital Metamorphosis」是其中最具爭議與哲思的應用,不管是從社會學角度、抗爭手法、或虛實討論,這類有實境互動的數位虛擬技術與形式,很值得進一步的關注,個人近期也因為研究與課程需求,特別關注這種更有機鋒相對的數位應用,也希望藉以讓數位科技手段與形式有更為明確的「借用」價值,無論對於創作、運動、論述、教育。更期待在本學期一系列經營後,師生將激盪成形的數位創意發想。

參考資料:

Greenberg, R., Ferguson, B. W., & Nairne, S. (Eds.). (1996). Thinking about exhibitions (pp. 349–367). London: Routledge.

Phillips v. Pembroke Real Estate, Inc., 288 F. Supp. 2d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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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登騰
數位轉譯職人誌三刀流

一位大學副教授教員,同步寫數位展示科技與中國文物鑑定。長期研究與分享「Connoisseur系列」、「博物館科技系列」、「數位轉譯系列」、「數位科技系列」等領域之資訊與知識。所發表之相關專文,目前總數已逾500篇,見:【數位轉譯職人誌三刀流】:https://medium.com/artech-interpre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