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極一時的直播,帶來了無價的「明星夢」、「公眾人物感」,相信大多數人體驗了面對鏡頭時的即時表現,新鮮感和刺激感簡直不可言喻。
小紅書一開始的立場是一個分享好物的平台,站在企業面對使用者時,使用者不需要付費使用平台時,企業就要找出獲利管道。
有一種新興的職業,是直播網紅幕後文字工作者,這個角色的工作任務類同網路小編,但很多工作是在直播網紅下線後產出內容,負責與其粉絲們在線下文字互動。
隨著時代變化,消費者總是相信,自己是不會隨便看個廣告就會相信產品的,你,以為你很聰明嗎?
我猜,這個時代的24小時,一定比30年前的24小時要長要多。
時代的數位化高普及除了創造出部落客這類自媒體外,並且也創造出知名部落客拓展事業到協助業主販售產品,或是能物以類聚把「腦波弱消費者」聚集一起團購的領導者,甚至是主播群、藝人老婆,只要有聚眾能力的,俗稱「團媽」。
會相信(或喜歡)是基於自以為與部落客共存在一個同溫層,還是相信你自己的判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