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音樂學院時,有一次協奏曲考試的評語寫著:「這首巴哈是跳舞的音樂,你彈得太過不似跳舞了。」首先,這首名為協奏曲,它似不似舞曲最少有一定程度的主觀成分。其次,筆者當時擺明就是不想把它彈成舞曲一樣,若用舞曲的標準來衡量筆者的表現,是有點不公平的。所以,現在自己教琴的時候,時常會提醒自己不要把一套死板的標準放在學生上,但是最近聽過一個學生彈德布西的作品後,又開始反思:有些概念是否真的不可以錯?
網絡世界是個揭露人心的平台,人們不知不覺會大談個人喜惡和品味,暢談對人和事的看法,更會互相貶低對方的價值觀,好像喜歡一個人、一件物品,彷彿有一套絕對真理。
最近,傳媒報導荷蘭某「整蠱節目」 主持,將價值只有$83港元的油畫,放在阿納姆現代藝術館,聲稱是著名畫家 IKE Andr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