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途談判尾聲:批地續期至2047,市民廠家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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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Oct 9, 2017

1984年9月中英草簽聯合聲明,附件三列明土地契約安排。建造商會何世柱認為,聯合聲明暗示所有到期土地都可延續至2047年,廠家會放心投資。測量師梁振英強調,估價學上這近乎永久業權,故港人可安心置業,他更期望附件中的土地委員會能為城市發展帶來突破。

無綫新聞 中英聯合聲明特輯(1984年9月26日)

無綫新聞 中英聯合聲明特輯(1984年9月26日):

梁家榮(主持):「梁先生,不如簡單點,有人想未來幾年買樓,他們是否要擔心六十年幾後怎辦?」

梁振英(仲量行合伙人):「六十年幾在房地產市場是個非常長時間,講一些較學術性的估價學,63年的房地產價值即使在學術上只比永久業權低3%至5%,所以無論從實際角度看一個人的壽命,抑或看純粹數字,63年其實與永久業權差不多。」

梁家榮:「附件提到土地委員會幾項職權範圍,但最後細則另行商訂。你可否建議土地委員會幾未來應做甚麼工作?」

梁振英:「我希望用較遠大眼光看整個協議的精神,希望土地發展方面,土地委員會無論透過與香港政府協議或透過制定政策,能把香港城市發展、社會規劃突破以往九七界限。搞房地產發展和整個城市發展需要相當長時間,希望土地委員會能在這方面做工夫。」

梁家榮:「何先生,聯合聲明對還有幾年到期的地契有何影響?」

何世柱(中國政協委員):「聯合聲明沒清楚指出,但暗示不單界限街以北土地在1997年到期用不用補地價,每年付很少地租,界限街以南土地未來幾年到期似乎都用這方式應付,把地契續到2047年,用差餉值3%計算地租。換言之,由現在起所有到期土地可用這方式延續到2047年。所以香港市民應該較安心,可保持物值一段很長時間,所花無幾。既然土地安排這樣好,亦會影響投資廠家,他們看法較長遠,對工業多元化和改變都有鼓勵。」

無綫新聞 中英聯合聲明特輯(1984年9月26日)
鏗鏘集 中英協議草簽特輯(1984年9月30日)
鏗鏘集 中英協議草簽特輯(1984年9月30日)

鏗鏘集 中英協議草簽特輯(1984年9月30日):

附件三詳細談及土地契約問題,考慮到土地在香港發展和經濟上的重要作用,論聯合聲明生效前後批出超越1997年6月30日年期所有土地契約及和有關一切權利,會按特區法律繼續予以承認和保護。

除短期租約和特殊用途契約外,1997年6月30日以前期滿而沒有續期權的土地契約,可續期到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不需要補地價,改為每年繳納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租金。至於舊批約地段、鄉村屋地、丁屋地和類似農村土地,如承租人是新界原居民後裔,租金維持不變。1997年6月30日以後期滿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則按當時法律及政策處理。

現時港府在1997年6月30日前可繼續批地,租期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承租人除了付地價,還要支付名義租金至1997年6月30日,那天之後不需補地價,但需每年繳納應課差餉租值3%租金。

鏗鏘集 中英協議草簽特輯(198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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