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途談判尾聲:為防英方大規模賣地,九七前限批5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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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all-hk
Published in
Oct 13, 2017

1984年9月中英第22輪談判,中方為防英方撤退前大規模賣地套利,提出成立土地委員會,九七前每年限批50公頃地,收入一半留給特區政府,成為過渡期港府金剛圈。一班地產商亦趁機屯積農地和換地權益書,自建土地儲備調節市況,締造樓市多年有上無落神話。

無綫新聞 中英聯合聲明特輯(1984年9月26日)

無綫新聞 中英聯合聲明特輯(1984年9月26日):

梁家榮(主持):「你認為未來13年賣地安排不妥善,那麼有甚麼建議?」

陳坤耀:「不同時間賣地數量要求應視乎需求而定。同時賣地收益各種用途要看當時資源分配。我提議在互信基礎下未來12年港英政府應有全部權力賣地和分配收入。」

梁家榮:「謝謝陳博士。問問地產界人士梁振英先生,對未來十多年賣地收入一半給港英政府,一半特區政府,你有何意見?」

梁振英(仲量行合伙人):「要睇過去數字,若比較政府過去賣地收入和開發土地建設基本設施費用,其實當接近土地收入。附件三提及基本工程署備基金現在已存在,自1982年開始,港府將八成土地收入和一般政費收入15%放署備基金,每年基金所花大約等於所注金額,這樣看,未來13年每年賣地收入根據附件三扣除開發費用後,所餘其實不多。如擔心政府少咗錢建公路、學校、開發土地,其實不用擔心,因為應使的錢港府仍有權使用。至於50公頃這數,看過去數字,自1979年至1983年,這5年地產有高潮低潮,每天平均賣出土地面積約53公傾,和50公傾相當吻合。土地增闢委員會最近報告書,也計劃從1984年至1989年這五年開闢土地數量大約43至49公頃。中英雙方過去兩年在土地方面花了大量精神時間研究數據,當然很難說過去每年約賣50公傾,未來13年也如此需求,但50公傾這數已相當準確。」

何世柱(中國政協委員):「補充一句,就算估計數字有誤,真要更多土地,協議有講將來土地委員會可修改,金錢運用有需要亦可改。換言之若到時港府不夠錢用,相信可透過聯合聯絡小組改變。」

梁振英:「將土地收入扣除開發費用後50/50的分法,我個人觀察是,這50/50分法在未來十多年,其實和估價學裡計算方法是完全一樣。可以看到雙方政府不是隨便決定,因為有兩部分人,就50/50來分。因為若我們說得精確一點,在1985年開始,英國的香港政府賣頭12年,中國政府50年,跟住英國政府11年,中國政府依然50年…若果計一系列數字,再處理數字,發現那13年要有固定比率,這比率就是50/50,所以用剛才說話,看到花了大量精神時間。」

梁家榮:「梁生你花了大量精神時間計過,知道50/50做得很公平?」

梁振英:「應該是做得相當公平的。」

到2010年代,新地郭得勝前助理出書《地產霸權》爆料,間接造就梁振英乘反霸浪潮取得人氣,此為後話。

鏗鏘集 中英協議草簽特輯(1984年9月30日)

鏗鏘集 中英協議草簽特輯(1984年9月30日):

港府在1997年前每年批地數量不可超過50公頃,這數目不包括公屋和公共工程用地。1997年7月1日前可繼續修改土地契約用途,但要補交地價差額。港府由現在到1997年賣地收入,扣除開發成本後,會與日後特區政府平分。前者收入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於香港土地開發和公共工程;後者會存入在香港註冊的銀行。

聯合聲明生效當天起,香港即成立土地委員會,至1997年6月30日解散。委員會由中英雙方指派同等數目官員組成,職權包括:1) 磋商土地契約附件的實施;2) 監察批地限額、公屋用地數量、地價收入分配和使用;3) 考慮並決定1997年前港府有關提高批地限額要求;4) 就動用撥給1997年後港府一半賣地收入的建議,提出意見供中方決定。

鏗鏘集 中英協議草簽特輯(198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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