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現場 021:半軍事化殖民警察,政治審查分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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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all-hk
Published in
Jul 8, 2019

話說殖民地政府一直關注警隊忠誠問題,不但六七暴動或警廉衝突時如此,在警隊成立之初亦已如此。與英國民警不同,香港警隊成立時已是半軍事化隊伍,參考了愛爾蘭警隊模式,強調中央集權,警員帶備武器巡邏,以保護西人住宅區治安。為免管治權受威脅,當局採取分而治之方式管理,尤其提防華警聯同滿清或太平天國叛變。

二次大戰後,警隊變成以華人為主的隊伍,當局為防特務滲透,除了在招聘時審查他們政治聯繫,更曾聘澳門葡人秘密肅清間諜。當時警員為免瓜田李下,不但疏遠大陸親友,更避免踏足國貨公司。

香港故事:警察故事(2007年1月7日)

香港故事:警察故事(2007年1月7日):

林錦源博士(警隊博物館館長):「早於1841年英國人登陸香港島後已成立一支警隊,早期警察來自英軍,主要從軍隊招募。直至1842年中才加入華人楊佐出任督察。第一任港督砵甸乍認為警隊須由受過專業警察訓練人士管理,不希望從軍隊招聘人手。英國人管治一個地區,有時亦用上分化而治的方法。當時警隊主管人員為歐籍人士,下屬包括印籍和華人,以達到互相監察的作用。」

1926年,警隊將內部人員分為幾個組別,A組是歐籍和葡藉警員,B組就是印度藉,C組是香港本地警員,D組是山東魯警,E組是專責保護商船、反海盜的白俄羅斯警察。

解密百年香港:半世紀宵禁(2007年7月4日):

早年曾流行一首形容警察的童話:「ABCD,大頭綠衣,捉賊唔到吹BB 。」他們將警隊警員封為ABCD四組。大頭綠衣,其實是反映在華人警察深綠色的制服,而且頭戴一頂尖尖的竹帽,所以看起來上頭好像比較大。

1844年5月警隊條例正式生效,港府從英國大都會警隊調任查爾士‧梅接任威廉‧堅接任警務處長,他於1845年3月帶同大都會警隊的兩位下屬前來香港赴任。查爾士‧梅對警隊的最主要貢獻是將警隊的編制增加了,擴展到168人,還興建了不少新警署。

解密百年香港:半世紀宵禁(2007年7月4日)

何家騏、朱耀光(2011)《香港警察 — 歷史見證與執法生涯》78–88:

…在1948至1949年度,警隊內共有五十七名澳門葡籍人士。他們俗稱「西洋仔」,能操流利的廣東話,在香港充當臨時督察,但大都在短時期後離職,有些轉到銀行擔任保安工作,有些則回到澳門。警隊的官方資料指出,當年他們主要從事一些特別職務,但沒有就其內容公開解釋。根據一些警察的回憶,這些被他們稱呼為「西洋仔」的葡籍人員,主要執行秘密調查的工作,肅清警隊內的間諜,確保警隊不會被特務滲透…

五十年代的社會也一如現今,招聘時會加入諮詢人的概念。申請人需要找二位相熟的僱主,以公司的名義,發信證明其品格及行為良好,並蓋上公司的印章作實。警方的招募人員收到公司擔保(俗稱「舖保」)的文件後,便會接觸保證人,亦會召喚申請人到警署作品格審查,核實他們沒有與中國內地的組織聯繫。約一個月後,警方便會發出正式的聘書,通知獲聘者在指定的日期入營受訓。

五六十年代的警察,大部分對政治問題十分避忌,盡力強調自己是中立的,沒有政治取向。其實自1956年「雙十節暴動」以後,港府發現左右兩派分子在港互相傾軋,引起社會動盪,一些甚至滲透警隊。警方高層意識到警隊在當時兩岸分治的格局下保持政治中立的重要性,因此加強了招募過程中的政治審查,以確保其成員與北京和台灣的政治勢力沒有聯繫。在正式入職前,所有獲聘者必須至少提交兩份由現職公務員簽署的擔保書,如日後被發現與中國內地或台灣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即使已完成初步審查並正在警校訓練中,也會被立即革職。有警察如此回憶這個瓜田李下的時代:

「我在六十年代開始當警察,那時沒有明文規定,當警察的不能返大陸探親,但大家都知道,為免被人指控與左派有關,都不敢回鄉,避免惹上麻煩。因此,我們大多和內地的親友疏遠,甚至不敢寫信回鄉。有些怕事的同僚,為免影響自己升遷的機會,連本港的國貨公司也不敢進入!」

解密百年香港:半世紀宵禁(200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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