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六四香港:激進組織與守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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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all-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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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5, 2019

1989年國慶酒會示威釀成衝突,警方以強硬手法打擊民眾,並陸續拘捕多名四五行動成員。民主派認為四五破壞他們與警方默契,也有評論指港人欠缺政治常識,對嚴苛法例和濫權情況無動於衷。

1989年9月29日新華社國慶酒會警民衝突。[圖:《百姓》第202期(1989年10月16日)]

1989年11月,時事雜誌《百姓》專題探討國慶酒會衝突事件,形容這是5月香港多次遊行示威以來,警方在旺角騷亂後再度以強硬手法對付示威者,民主派與港人低調回應,反映香港政治文困局:

一直以來,「公安條例」和「警察條例」等職予執法者極大權力…這些條例若不檢討,無疑使人對九七後的人權問題更感憂慮。但令人詫異的,是以往關注這些問題的民主派,卻對這次警民衝擊事件保持低調,而民主派旗手李柱銘更指出警方做法恰當…民主派和香港市民對事件的反應,其實是反映了香港政治文化根本不能接納任何稍微「脫軌」的行為,這種溫和被動的政治參與,正是港人長期欠缺民主政治教育的結果… [1]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0–11。

文章訪問法律學者陳弘毅,認為與西方社會相比,香港的《公安條例》和《警察條例》主要方便當局行政辦事,未有足夠機制保障公民權利。

1989年10月1日,四五行動到新華社門外抗議。[圖:《百姓》第202期(1989年10月16日)]

《百姓》另一文章形容國慶酒會示威變大規模搜、警方逕自到電視台搜帶,公民社會山雨欲來,但就事件發聲都是小團體:

廿九晚三名四‧五成員和一名外籍青年被捕後,就只有四‧五行動和幾個較有關係的團體如新苗社、十月評論社、街坊工友服務處等有請願行動要求釋放被捕人士。直至十月二日,警方「棋差一著」到兩間電視台搜查錄影帶…傳媒組織、議員、學者、社團、報章社評等紛紛口誅筆伐…除了民協藉此事發表過這個聲明外,便差不多沒有其他民主流有任何行動…以往類似遊行活動受阻,民主派人士勢必加以炮轟,但這一次不獨沒有對四‧五行動有任何聲援,也極少就一些原則問題如遊行權利、警權是否過大、人權問題等作出討論。令人感到更奇怪的,是支聯會的表現,雖然四‧五日是支聯的成員,但由事件發生至截稿為止,支聯尚未就事件作出任何評論。 [2]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2–13。

文章透露,支聯會常委過去對四五行動作風不以為然,在支聯會大會上成員看法亦各有分歧,有認為「唇亡齒寒」,有認為支聯會不應參與本土政治,也有認為四五行動是自食其果。文章又分析,支聯會保持緘默,一個重要原因是其上層政治路線使然:

在六‧四以前,民主派在本地事務以至基本法,在一定程度上都獲中、港兩方接納,民促會和民協等組織中人,不少都希望透過上層政治接觸參與本地事務,他們與港府也保持了良好關係。所以,民主派中人一向自詡與警方有默契,遊行時可以互不干預,而這次因遊行而產生的警民衝突,不少民主派中人便認為四‧五此舉破壞了與警方的良好關係,有些更認為,民主派本來是可以不知不覺間衝破某些法律的限制,但現在經過四,五一役,相信以後的限制會更加嚴厲…無疑,民主派的低調是受到當前巨大政治壓力的影響…但針對九‧廿九事件而言,顯然是涉及組織間恩怨的因素佔多。 [3]

1989年10月1日四五行動示威。[圖:《百姓》第202期(1989年10月16日)]

《百姓》專訪民主派李柱銘,李不諱言四五行動破壞他們與警方共識,從法律角度看,雖然法例賦與警察過大權力,但警方確有權執法:

記:無論這次警方做法是否恰當,但此事產生的社會效果,就是會令人對日後的人權問題更感憂慮,而你所發表的言論文使人覺得你認同這次的做法,事實是否如此?
李:問題是我只是從法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我身為大律師和法律界功能團體代表,應用法律角度向市民交待和說明情況。當然也可從政治角度看…例如我們是否因氣憤便可向新華社擲石?無論如何我們也要劃出界線,身為民主派領導階層,我們素來是堅持不可使用暴力的…

李:民主派與警方一向已有理解,我們主辦的遊行彼此會互不干預,自己可維持秩序,不用警方負責。
記:是否四‧五已打破你們與警察的默契?
李:我想民主派一定會這樣想…

李:我認為警察和廉政公署的權力應重新作詳細研究,現行條例賦予二者極權,雖然現時犬致上用得恰當,但九七後若用盡所有權力便十分「大件事」…面臨轉換政府不得不小心,獨立的國家已是如此,何況將來要交還的是極權的中國政府? [4]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4–15。

《百姓》專題最後有文章分析香港政治文化困局的前世今生,形容自1970年代開始香港各種社會行動大都以守法為本,港人長期慣於小學生旅行式示威。直到主權移交在即,當局才急急推行一套不涉主權的非政治「公民教育」,往往排拒意識形態、擔心國際連繫。到了四五行動衝突事件,就變成不問原由只管守法的精神。[5]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6。

此外,四五行動本身亦抱怨外間謠言不絕,令人覺得他們形象激進。他們曾發表聲明抗議支聯會常委張文光謠傳他們建議買軍火。聲明透露,買軍火課題是6月5日支聯會秘書處擴大會議上由主持李永達提出,四五代表只強調大會應企硬「打倒鄧李楊」方向,待確立方向才討論是否買軍火等問題。《四五行動評論》編者強調,組織一直受謠傳所困。

《四五行動評論》(1989年11月)轉載當時一份評論指,四五行動按世界標準來說算溫和,但由於港人欠起碼政治常識,就認為他們很激進。評論又憶述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聽到,連蘇聯人也質疑香港公安條例,但港人卻由於對當局限制示威權利習以為常,不理解四五所為是法學上的「公民抗命」。四五行動本身亦抱怨外間謠言不絕,令人覺得他們形象激進。

《亞洲週刊》(10月15日)形容四五行動有托派背景,北京認為是敵對組織,可能成為外國勢力介入香港的渠道,又引述分析家意見,指激進行為不受港人歡迎。

《亞洲週刊》(10月15日)形容四五行動有托派背景,北京認為是敵對組織。
無線新聞(1989年9月30日)://四五行動和民主奮鬥社等團體的人一度在百德新街跟警方發生衝突。結果有9位警察受傷,四五行動有4人受傷,並且被警方帶走。4個香港大學的學生帶同六四事件時的一些相片到酒會現場抗議,被警方帶走。稍後學聯的代表遊行去灣仔警署,派出學生代表跟警方交涉。立法局議員李柱銘與香港市民支援愛會民主運動聯合會的人亦有到場,直到9時多,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將4名學生放走,學生陸續散去。李柱銘認為警方處理今次事件手法合理。//

[1]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0–11。
[2],[3]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2–13。
[4]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3–14。
[5] 《百姓》第203期(1989年11月1日)15–16。
[6] 《四五行動評論》(1989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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