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電力】(18)綠色金融,台灣需要趕路

--

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於今年(2021)11月1日至11月13日在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行,由英國與義大利聯合發起主辦。該會議為三個國際公約締約國會議,分別為: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第 26次締約國會議

《京都議定書》第 16次締約國會議(CMP16)

《巴黎協定》第 3次締約國會議(CMA3)

本次會議亮點包含:

11月10日,美中兩國宣布達成《美中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並承諾在2020年代各自採取加速行動以減緩氣候暖化。

燃煤部分,有40多個國家承諾在2050年前逐步淘汰使用;森林部分,100個國家承諾到2030年前結束或減少砍伐;甲烷部分,美國和歐盟宣布將合作減少排放。

11月13日,大會通過《格拉斯哥氣候公約》,要求維持《巴黎協定》規定,將全球氣溫升高幅度控制在1.5 °C以內,並逐步減少煤炭使用。

亞洲控溫危機

明晟(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 MSCI)每季發布之淨零追踪報告(Net Zero Tracker)公佈在MSCI全球可投資市場指數(MSCI ACWI IMI)中,近一萬家上市公司邁向淨零及世紀末控溫的現階段表現。該報告指出上市公司與全球氣候目標差異甚大;能將升溫控制在2.0 °C之內的上市公司只有四成左右(43%);有望實現《巴黎協定》中升溫限制1.5 °C之內的公司更是只剩一成。

從地區來看,包括亞洲和歐美地區在內的新興市場,對全球未來升溫影響較大的公司較其他地區多,所以面臨的控溫壓力較大。若情況未改善,未來全球上市公司將導致平均氣溫上升3°C。

以台灣而言,雖然金管會2020年提出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提到將加強ESG相關資訊揭露,但「強化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揭露ESG相關資訊」與「擴大上市櫃公司CSR報告書取得第三方驗證範圍」兩大實際措施要等到2022年才會實施。換句話說,在這之前各企業與控溫相關的「上市公司氣候風險揭露」很可能與實際情況存在不可忽視的出入,離全球氣候目標的距離比想像中更大。

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

圖片來源:行政院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被包含在《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四大願景中的「綠色金融」。該項願景期望透過「綠色金融行動方案」改善綠色金融體質,接著建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分攤業者風險、加速產業成長,並且以「綠電憑證交易中心」連結供給與需求,由此「打造台灣綠電供應鏈」、將台灣打造為「亞太綠能金融交易中心」。

除了前段提到,台灣在ESG相關資訊的揭露其實已經落後進度,在電力市場方面,電價也是一個大問題。過低的電價會導致電力商品難以在健全環境下交易,以P2P電力買賣來說,大多數賣家很難接受用跟台電一樣的電價出售電力,但如果電價明顯高於台電,大多數買家就會傾向與台電購電。

當然,ESG相關資訊揭露與電價「具計畫經濟特色」的問題並非沒有解決可能,但另一個要面對的問題是「對於國際綠色金融,我們是否準備好了」。雖然台灣已成立再生能源憑證市場,不過碳權交易所的部分連影子都還沒看到。

(註:關於此說法並不精確,相關說明可參考下列兩篇筆記)

補充1:〈一起來當碳權好夥伴嗎?(一)

補充2:〈一起來當碳權好夥伴嗎?(二)

看來台灣還有一段路要努力。

參考資料

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行政院。

亞洲企業控溫壓力大 台灣上市公司氣候風險揭露差距也大〉,陳俐妏,蘋果新聞網。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強化ESG資訊揭露 金管會祭2大新制 明年上路〉,王孟倫,自由財經。

如果覺得我寫得蠻有趣,請不吝在下方的拍手讓我知道喔~

由於是筆記,如果有我說漏、說錯或說得不錯的地方,也可以在下方留言討論或指正,我會盡快把內容調整到最正確的狀態!

--

--

狐狸就在森林裡

由於想學的東西太多,於是把專業領域和其他領域的筆記或心得都放在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