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實用篇】土地謄本、建物謄本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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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土地謄本、建物謄本申請管道
▼ 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登記謄本的差別?
▼ 參考資料
▼ 延伸閱讀
上篇文章〈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如何申請登記?〉,這篇來講講土地謄本、建物謄本如何申請。
那要怎麼申請?準備 20 元規費,一起看下去。
土地謄本、建物謄本申請管道
臨櫃申請
到申請標的的「地政事務所」或有「地政小而能工作站」,準備附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申請。
網路申請
有「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可以在下面管道申請,目前不開放第三類謄本申請:
- 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
- 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中華電信(僅限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 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關貿(僅限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7–11 申請
有「自然人憑證」就可以申請,但只能申請第二類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
通信申請
謄本申請書填寫
以下截圖是政府釋出的範例。
受文機構
填寫「地政事務所名稱」。
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
勾選「第幾類謄本」。
勾選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全部或其他選項」。
申請標示
填寫「鄉鎮市區」、「段」、「地號」、「全部共有人」、「申請份數」。
申請人
填寫「申請人資訊」。
利害關係切結事項
填寫「切結事項」。
簽章
簽名或蓋章。
申請用途
勾選「申請用途」。
地籍謄本櫃員機申請
只要有身分證/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可申請第一、二類地籍謄本、地籍圖謄本及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
- 臺北市政府 1 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 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
-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 桃園市市府站
- 桃園市六和站
- 台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 台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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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登記謄本的差別?
這幾個差別是依照資料隱匿,第二類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第一類登記名義人申請,第三類是登記名義人或關係人可以申請。
- 第一類登記謄本:登記名義人或依法可以申請。
顯示「個人全部登記」、「地價」,但隱匿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人/管理者的出生日、部分姓名、部分身分證字號、債務人、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等。
2. 第二類登記謄本:任何人都可以申請。
隱匿登記名義人出生日、部分姓名、部分身分證字號、債務人、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等。
3. 第三類登記謄本:登記名義人、利害關係人可申請。
隱匿登記名義人出生日、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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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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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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