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人的生存之道 --由21安士談起
一位傳媒朋友說,傳媒很難做,人人也看新聞,但人人也不想付錢看,現在還未找到生意模式。這一句話不是能放諸大部分資訊及娛樂事業(包括音樂、電影)嗎?互聯網崛起這十年,令眾聲四起,造就網民文化,資訊爆棚,IT企業創新再創新,但傳統資訊及娛樂企業還是苦無應對方法,在這場革命中分到如從前一樣多的一杯羹。原創者容易接觸大眾,但很難維生,反而中介及策展人漸可透過創新平台獲利。而本地的原創者,包括記者、作家、音樂家、電影人等,仍在這互聯網生態裏掙扎求存:傳媒在來回尋找課金的邊緣;作家開拓自己社交版面,摸索KOL(Key Opinion Leader)和文字人的分別;音樂人在忠於音樂和放棄賣碟之間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