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亭捷報導】「公務機關約聘僱是一群由政府雇用的一年一聘非正式人員,既不隸屬於公務人員,亦不被納入勞動基準法的保障當中。」全國自主工聯秘書黃莉君一語道破公務機關約聘僱最受人爭議之處。
公務機關雇用約聘僱已有數十年的歷史。勞工局局長曹愛蘭曾在公開場合提及,公務機關約聘僱濫觴於國民政府遷台之時,由於需要大量人力處理政府內務,但又礙於當時政府視遷台為暫時之舉,不久後將反攻大陸,所以只須聘用臨時性的人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