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愛情」是否包含「嫉妒」?歌8:6
《雅歌》8:6–7 可能是最能表達「愛情」的刻骨銘心、難以言喻的堅強。「和合本」歌8:6 說: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Tremper Longman III在《NICOT雅歌註釋》中疏解 歌8:6 時表示,《聖經》指出世間上只有兩類關係,「嫉妒」是恰當的反應,這就是「上帝與人的關係」,以及「人與人的婚姻關係」。
Longman III的觀點是可以理解的。特別是人們總會認同「愛情」具有「排他性」,不能分享,只能獨佔。然而,Longman III的闡釋是否能夠反映經文的意思?
「愛情」是否包含「嫉妒」?不妨看看其他譯本的翻譯:
「呂振中譯本」歌8:6bc:
「因為愛情恰如死之堅強,熱愛好似陰間之牢固;它的烈燄是火的烈燄,非常猛烈的火燄。」
「現代中文譯本」歌8:6bc:
「愛情跟死一樣堅強;戀情跟陰間一樣牢固。它爆出火焰,像烈火一樣燃燒。」
「2010年和合本」歌8:6bc:
「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熱戀如陰間之牢固,所發的光是火焰的光,是極其猛烈的火焰。」
我們注意到以上幾種譯本都把「qin-’āh」一詞翻譯成「熱愛」、「戀情」或「熱戀」。
特別是1919年版的「和合本」原本將「qin-’āh」譯作「嫉恨」;及至2010年「和合本」修訂,在不為修訂而修訂、盡量少改、忠於原文、力求保持「和合本」風格、儘量保留信徒熟知金句的原則下,仍然決定把 歌8:6 改譯成:「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熱戀如陰間之牢固」,而不再是「嫉恨如陰間之殘忍」。
相信修訂者考慮到 歌8:6 本應是「對偶」(甚至可以理解成「押韻」(āh))的詩句。
「愛情」(’a-hă-ḇāh)就像「死亡」,其特質是「堅強」(‘az-zāh);
「熱戀」(qin-’āh)就像「陰間」,其特質是「牢固」(qā-šāh)。
把「qin-’āh」理解為「熱戀」、「熱情」,與第一句「愛情」相對,也就符合平行結構的修辭句型。
無論如何,這節經文是歌頌「愛情」的偉大,它就像「死亡」、「陰間」一樣牢固不移。那麼,歌8:6 所講的「愛情」是否包含「嫉妒」?還得謹慎斟酌。
6.「巴力循環」與「牢固」的「陰間」
至於《雅歌》之所以歌頌「愛情」像「死亡」、「陰間」一樣堅固,恐怕是受著古代近東神話的影響。過去100年,考古學家在毗鄰以色列的敘利亞烏加列地區的廢墟中,相繼發現數以千計的泥板,上面的銘刻內容廣泛,其中包含不少神話傳說的記述。
在烏加列神話中,記述了掌管死亡之死神「莫特」(Mot),和掌管雨水與風暴之神「巴力」(Baal)的爭鬥。「死神」一度戰勝「巴力」。「巴力」的妹妹、也是他的妻子「阿娜」(Anat),遂來到「陰間」為「巴力」報仇,與「死神」決鬥,最終以鐮刀斬殺「死神」,將其碎屍萬段,拯救了「巴力」,讓他得以重生。
「死神」與「巴力」爭鬥的故事反映了古人對季節交替的理解。當「死神」統治大地時,「巴力」無法降雨,土地變得乾旱、貧瘠;「巴力」重生,大地便充滿生機、迎來活力和豐饒。這就是所謂的「巴力循環」(the Baal Cycle)。
事實上,「耶和華」崇拜在排斥其他神祇的同時,也會吸收這些神祇的思想元素。《何西阿書》便挪用了「巴力循環」的神話,改以形容耶和華,就是把「巴力」的位格和能力據為己有: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6:3)
7.「愛情的烈燄」:歌8:6
《雅歌》歌頌「愛情」的熾烈,就像「烈焰」。從陌生、相知,到相愛;情感萌芽,到慾望爆發、爐火盛熱,共赴巫山,旦爲朝雲、暮爲行雨。主人公和女主角的「愛的火花」,急速升溫。
值得注意的是「烈燄」一詞,1919年版的「和合本」將「šal·he·ḇeṯ·yāh」譯成「耶和華的烈焰」;及至2010年「和合本」修訂,將之改成「極其猛烈的火焰」。
從前之所以把「šal·he·ḇeṯ·yāh」譯作「耶和華的烈焰」,就是把「yāh」理解為「耶和華」的「頭文字」(縮寫),就像 伯1:16 提到上帝「從天上降下火來」。這是不是對「yāh」的過度解讀?思量再三,不為多也。
8.「眾水不能熄滅」的「愛情」
歌8:7 的詩句很優雅:「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也就是「大水」、「洪流」(呂振中譯本)都不能淹沒女主角與主人公「愛情」;同時,「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定會招受鄙視」,凸顯了這「愛情」是反抗以保護家族財產、政治利益為目的的「包辦婚姻」。
而當我們把 歌8:7 放回 歌8 段落中,會看到赤裸裸的「性愛」描述,而這「眾水不能熄滅」的「愛情」,便是擺脫禮教、婚姻體制以外的偷歡(歌8:1–2),情慾主導的「性愛」(歌8:3–5)。
若把 歌8:7 置於整卷《雅歌》中,以此為「鑰節」,就是試圖擺脫禮教、金錢、財富的束縛的「愛情」(歌1:6, 8:7);因著外貌與身裁而神魂顛倒的「愛情」(歌1:8–17, 4:1–16, 5:10–16, 6:1–7, 7:1–7);建基於性慾本能、慾火焚身的「性愛激情」、「止まらない性欲」(歌2:1–17, 3:1–5, 4:11–12, 7:8–13, 8:1–5)。
職是之故,《雅歌》就是對「舊約」其他書卷的價值觀的顛覆。
《雅歌》讀經札記
《雅歌》中的催情果(歌7:11–13 釋讀)
《雅歌》中的濕吻(歌7:9 釋讀)
《雅歌》中沉迷胸脯的性幻想(歌7:7–8 釋讀)
《雅歌》中的性慾表白(歌2:4–6, 17 釋讀)
《雅歌》的愛情就是年青人的性愛激情(歌8:1–7 釋讀 1/3)
《雅歌》~ 衝破婚配嫁娶傳統桎梏的愛情(歌8:1–7 釋讀 2/3)
《雅歌》~ 眾人不能熄滅的愛情(歌8:1–7 釋讀 3/3)
Tremper Longman III 在「NICOT」的原文:
I think it is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at the Bible affirms a proper type of jealousy, a desire for someone else that tolerates no rivals. After all, God himself is characterized by this jealousy. …There are only two relationships described in the Bible where jealousy is a potentially appropriate reaction: the divine-human relationship and the marriage relationship. These are the only two relationships that are considered exclusive.
Tremper Longman III (1998). Song of Song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NICO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