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的「愛情」就是年青人的「性愛激情」

歌8:1–7 釋讀(三之一)

1「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這些金句是在怎樣的景況下說出的?不妨看看《雅歌》8:1–7,《雅歌》的「愛情」就是「性愛激情」。它不是婚姻制度內的「性愛」,而是試圖擺脫父權制度下的婚配嫁娶、生養繁殖、財產繼承傳統桎梏的自由之歌。如此,《雅歌》就是對「舊約」傳統觀點的顛覆。

2女主角:(v.1)「巴不得你是我的親哥哥,這樣,我便可以在大庭廣眾中和你親吻。(v.2) 如今,我只好在房間的窗戶前架上繩梯,讓你偷偷地爬上來。

我從娘親那裏拿到了催情酒的料理食譜,於是,我便走到葡萄園,隨便摘下一些石榴,把果肉掏了出來,稍為壓榨了它,放在罐中,又把自己的唾液吐進去,讓它發酵,變成美酒。

我給你倒了一杯石榴汁釀成的香酒。期待你喝過這酒,血液流動得更快,起來向我敬禮。

然後,在日影西斜的時候,斜陽把房間照得金黃、粉塵迷離;小窗外看到天空從寶藍漸次轉成曖昧的淺靛藍。

(v.3) 這時候,你的左手托住我的頭,你的右手擁抱著我。你躲進我的身體,進入溫暖的我。

(v.4) 耶路撒冷的女子們哪,請答應我,你們不吵醒我們,不干擾我們的愛情。」

會眾唱:(v.5)「那跟她的愛人手牽著手,從曠野上來的人是誰呢?」

女主角:「在蘋果樹下(我的桃源鄉),我喚醒了你(的弟弟)。在那裡,你娘親為你忍受陣痛;在那裡,你娘親生了你。

(v.6)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恰如死亡之堅強;熱戀好像陰間之牢固;而愛情的烈燄,就是火的烈燄,非常猛烈的火燄。」

會眾唱:(v.7)「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定會招受鄙視。」

3《聖經》每當談論「性」,主要有四種特徵:(1) 男性作為經文描述的主體;(2) 與繁殖相關(如「生養眾多,遍滿全地」);(3) 與律例相關(如禁止與鄰舍的妻、與獸淫合等);(4) 強調女性「戀慕」男性、被男性「管轄」,甚至是屬於男性財產的一部份(出20:17)(Carey Walsh的觀點)。然而,《雅歌》的經文,超越了以上四種特徵,女性的地位不再與牛驢、農產、房屋看齊,更是試圖擺脫父權制度下的婚配嫁娶、生養繁殖、財產繼承傳統桎梏的自由之歌。這是《雅歌》對「舊約」傳統觀點的顛覆。

歌8:8 謂:「我們有個小妹,她的胸部還沒長大;人來提親的日子,我們為我們的小妹要怎樣辦理呢?」乾脆讓她承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禮法」魔咒?好好思考這句話的含意。

《雅歌》讀經札記

《雅歌》中的催情果(歌7:11–13 釋讀)
《雅歌》中的濕吻(歌7:9 釋讀)
《雅歌》中沉迷胸脯的性幻想(歌7:7–8 釋讀)
《雅歌》中的性慾表白(歌2:4–6, 17 釋讀)
《雅歌》的愛情就是年青人的性愛激情(歌8:1–7 釋讀 1/3)
《雅歌》~ 衝破婚配嫁娶傳統桎梏的愛情(歌8:1–7 釋讀 2/3)
《雅歌》~ 眾人不能熄滅的愛情(歌8:1–7 釋讀 3/3)

後記:

《雅歌》8:7 歌頌的「愛情」,並不是忠貞的愛情、成熟的關係;而是建基於性慾本能、因著外貌與身裁而神魂顛倒、慾火焚身的「激情」。

最近寫《雅歌》的釋經文章,引來不少爭論。有人認為我討論《雅歌》只看到「性慾」,很粗鄙、很膚淺。

所謂「福音派」人士推崇《雅歌》的「愛情」,且善於運用「金句主義」,把單一句子抽離經文,以配合宣導。歌8:7,詩句很優雅:「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

可是,當我們把這一節經文,放回段落中,問到這 歌8:7 的「愛情」,其本質又是什麼?

歌8:7 的前五節,就是「我可以領受教訓,也就使你喝石榴汁釀的香酒」(歌8:2);「他的左手必在我頭下;他的右手必將我抱住」(歌8:3)。

而 歌8:7 的後三節,又說「我是牆;我兩乳像其上的樓」(歌8:10)。甚至整卷《雅歌》的最後一節「我的良人哪,求你快來!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歌8:14),都是赤裸裸的、露骨的「性愛」描述。

所以,問題不在於我在《雅歌》只看到「性慾」;而是《雅歌》明明白白的講「性慾」。

我們要問的是,《雅歌》以「性慾」解釋「愛情」,更要超越婚配嫁娶、生養繁殖的既定觀點。它卻成為「舊約」中的其中一卷書,對今天的我們有著什麼意義與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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